泰州市设立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

19.03.2015  16:40

      日前,泰州市政府正式印发《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管理办法》。办法明确“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每年评选表彰一次。每届提名人选不超过20人,获奖者不超过10人,其余为提名奖。对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校和主要科技辅导老师,则分别授予创新教育摇篮奖和科技辅导奖。
  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每年评选表彰一次,以下11类科技创新情况的第一获奖者或发明人可申报参评:1.获得全国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一等奖;2.获得“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一、二等奖(教育部、中国科协主办);3.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三等奖以上奖项(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等八部委主办);4.获得国家部委主办的其他全国性青少年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奖项;5.获得“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一、二等奖(省科协、省教育厅等单位主办);6.获得机器人竞赛省级一等奖以上奖项;7.获得“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一等奖(省科协、省教育厅等单位主办);8.获得“金钥匙”科技竞赛省级团体决赛特等奖和个人特等奖(省科协、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等单位主办);9.获得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技创新成果一等奖;10.经专家鉴定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的推进作用的国家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11.获得在全市有影响的突出创新性项目表彰,但每次表彰不超过1人。
  该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作为青少年科技创新的最高荣誉奖项,将对提升青少年科学素质、培养科技后备人才、展示地方科技水平、加快推进泰州创新型城市建设等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打造成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的亮点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