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精准施策化解特困人员断保之忧
07.12.2017 03:41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泰州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特困人员的养老保障问题,于2015年4月出台了新的特困人员企业养老保险救助办法,由政府提供免息借款帮特困人员持续参保缴费,待受助人员退休领取养老金后再按月还款,帮助特困人员摆脱了因贫被迫中断缴费的困境,免除了他们老无所养的后顾之忧。救助办法出台两年多来,政府累计投放救助资金1006.3万,近500名特困参保人员接受救助,其中的243人成功领取了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各界对此纷纷给予高度赞誉。
泰州市的主要做法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财政专款保障有力。由市级财政安排1000万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帮助特困人员续缴或补缴中断的企业养老保险费用。人社部门根据救助资金结余情况,及时提请市政府从财政预算中安排后续补充资金,确保救助专项资金足额到位,保证救助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是救助对象界定清晰。救助办法规定:凡具有本市区常住户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以申请养老保险特困救助:夫妻双方均为失业;单亲家庭;零就业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因病致贫(当年医保结算年度个人负担医疗费超过1.5万元);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1.5倍。三是专设窗口贴心服务。人社部门坚持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员100%救助,并实行专门窗口受理、专门人员办理,每一个街道、社区都有专人负责,并简化救助程序、优化经办流程,手续齐全者随到随办,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四是政策宣传细致入微。市人社部门在利用地方电视台、报纸加强政策宣传的同时,结合大走访大落实活动,送政策上门,重点对失业后无力续缴养老保险费且家庭困难的“4050”员开展面对面宣传,把此项惠民政策讲清讲透,让需要得到救助的参保人员及时了解政策、及时提出申请、及时享受救助。
稿件来源:省社保中心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7.12.2017 0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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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