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立制度”促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以来,泰州市司法局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有效促进律师执业规范化。
一是依需立制。所务硬件方面,统一律师事务所公示牌制作要求,明确办公场所面积标准,规范办公场所参考样式和桌牌、门牌、工作牌制作。规范执业方面,制定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工作礼仪,明确工作期间的举止规范、语言规范、会议礼仪、接待礼仪、名片使用等七项标准。设计包括合伙人会议记录、收案登记、用印登记、出庭函登记、风险告知、收结案审批在内的12项管理类文书参考样式。日常管理方面,制定执业档案管理、薪酬分配管理、社会保障管理、执业风险防范、实习人员管理、业务档案管理6大类制度。行业党建方面,完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三会一课、发展新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等6项制度。
二是依题立制。针对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中发现的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出庭函不规范等问题,制作民事、刑事、法律顾问三大类18种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出庭函参考样本。针对律师服务收费不规范,违规进行风险代理等情形,制定《律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明确律师收费的审核主体、审核标准和监督方式,每两年开展一次律师违规风险代理和收费专项检查,有效降低律师服务收费纠纷的投诉率。针对少数律师不尽职代理情况,制定《泰州市律师行业听庭评判工作制度》,定期随机选择律师开庭案件作为旁听对象,组织律管工作人员、律师和实习律师到法院旁听庭审并当场打分。
三是依信立制。完善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立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律师事务所诚信公约制度。实行律师诚信执业首告制,通过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律师诚信执业内容,接受监督。制定《泰州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诚信考核评定办法》,建立涵盖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诚信信息采集、交换、共享、查询、公示、应用等系列制度和规范。制定《律师执业失范行为及惩戒办法》,推行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诚信红黑榜”制度,及时发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失信惩戒信息,实行违法违规行为调查与惩戒相分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