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社会救助工作多管齐下

28.09.2016  15:35

      一是出台政策意见。贯彻省政府办公厅临时救助办法、医疗救助意见、“救急难”等文件精神,以政府办的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

    二是试点和推广“救急难”工作。将高港区继续作为“救急难”试点,推进救急难工作的开展。靖江市出台《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暂行办法》,泰兴市出台《泰兴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试行)》。

      三是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筹资和资金使用稳健。连续5个月对市区困难家庭发放生活费价格临时补贴,补贴人数5.8万人次,发放补贴311.4万元。支出医疗救助金5528.1万元,救助9.6万人次。

      四是提升救助水平。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由每人每月57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590元,农村由每人每月不低于42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不低于470元,靖江和市区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之比为1:1.1。资助救助对象参合参保,将救助对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所有市(区)实现了城乡医疗救助与城镇基本医保、新农合支付结算的“一单清”“一站式”服务。

      五是完善核对系统应用。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出台《泰州市市区社会救助家庭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实施细则》,下发《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开展社会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资产信息查询工作的通知》。通过金融机构,对社会救助家庭声明的户籍、人口及其经济状况信息进行全面、客观核对,全国低保信息系统运行正常。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