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重残无业人员生活救助金标准实现“六连增”
22.10.2014 17:02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根据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决定对泰州市海陵区城乡重残无业人员救助标准进行再次提标,由原先的每月480元增加到每月530元,并从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据悉,泰州市海陵区残联已于7月份与海陵区民政局顺利完成重残无业人员生活救助金、一户多残等资金的交接工作,目前我区重残无业人员生活救助金年审暨提标扩面工作已于近日全部完成。据了解,自从2008年初将城乡重残无业人员生活救助金被纳入我区民生工程项目,一大批重残无业人员享受到此项政策,重残无业人员生活救助金标准目前已实现“六连增”。
泰州市海陵区残联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在残疾人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领域坚持重点帮扶,对重残无业人员、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及依老养残等特殊困难残疾人进行全方位帮扶,完善受助人员基础信息台账并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操作规范和管理规范,全力保障特殊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22.10.2014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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