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泰州市民宗局建立机关干部讲课制度
17.02.2017 03:34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
泰州市民宗局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创新学习机制,建立机关干部讲课制度,以丰富学习形式,使大家由被动学习转为积极主动学习,在全局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业务素质及实际工作能力,推进民族宗教工作不断上水平上台阶。
机关学习坚持“每月一讲”。每月组织安排1名机关干部结合自身的工作,在全体人员的学习会上讲解理论业务知识及实践经验体会。
市级讲堂采取“指定到人”。市级机关举办的各类讲堂、培训班如“泰州市法治大讲堂”“全市基层干部宗教政策法规培训班”等,需要民宗干部授课的,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负责授课的责任处室和授课人。
市区培训实行“按需分工”。对于市(区)举办的各类民族宗教方面的培训班、讲座等,根据各市(区)的实际需要,由相关责任处室安排人员进行授课。
基层课堂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机关干部积极走上乡镇党员冬训班,社区课堂的讲台,指导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并使之成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
本文来源: 民族宗教
17.02.2017 0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