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17)

12.02.2020  12:36

   2月12日,经江苏省卫生健康委确认,我市确诊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为靖江市病例、亲属关系。新增1例治愈出院病例,为姜堰区病例。

患者一,女,76岁,现居住在靖江市滨江新区阳光国际凌云丽景小区,与2月11日靖江市一例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患者2月3日出现无明显诱因发热, 2月4日至靖江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月7日下午收治在靖江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患者二,男,33岁,现居住在靖江市滨江新区阳光国际凌云丽景小区。系患者一的孙女婿,与2月11日靖江市一例确诊患者有密切接触史。患者2月6日出现无明显诱因发热,2月7日至靖江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当日下午收治在靖江市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目前患者生命体征平稳。已对追踪到的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医学观察。

病例行经路线正在排查中,核实后将及时发布。

出院病例,男,32岁,现居住在姜堰城区。1月26日因“肺部感染”收治在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11日下午治愈出院。

截至2月11日24时,我市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36例,确诊病例中,靖江市14例、海陵区2例、高港区4例、姜堰区10例、泰兴市3例、泰州医药高新区2例、兴化市1例。治愈出院病例靖江市1例,姜堰区5例。

专家提醒:目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二代、三代患者陆续出现,广大市民不能掉以轻心、麻痹大意。近期尽量不要外出,更要避免集聚。在外要注意减少与公共部位的接触。出门戴口罩,回家先洗手。若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全程必须佩戴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要求,从湖北、浙江温州等重点地区来泰人员和与已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者,必须主动到所在街道、社区登记,必须按规定进行医学观察。

 

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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