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引(试行)
社会公众
1. 泰州市居民健康防护指引
一、远离传染源:近期不去湖北省和其他已出现疫情的地区,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病人,尽量避免到医院探望病人。
二、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家居及室内工作场所应定期开窗,保持空气流通。
三、注意个人卫生,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屈肘遮住口鼻,勤洗手。
四、外出时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4小时更换一次。
五、食物(尤其是肉和蛋类)要煮熟煮透,不接触和食用野生动物。
六、保证充足的睡眠,多喝水,勤锻炼,增强免疫力。
七、身体不适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如实告知医生自己在14天内的出行史。
八、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须遵医嘱居家或集中观察。
九、如有疑问,可拨打泰州卫生热线12320咨询。
2.泰州市居民发热就医指引
一、如果出现发热症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去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分诊人员过去14天内外出旅行史或活动史。
二、具有湖北省居住史、旅行史、接触史且身体无异常者请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自我居家隔离14天,尽量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不参加聚会。14天后无发热等可疑症状,即可正常外出活动。
三、如果个人接到疾控机构通知,具有密切接触史,不用恐慌,积极配合,按照疾控机构要求进行医学观察。
附:泰州市发热门诊医院名录
靖江市 联系方式
01靖江市人民医院 18115292121
02靖江市中医院 17315689506
03靖江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84611120、18052636135
04靖江市新港城医院 18021995799
泰兴市
01泰兴市人民医院 87733523
02泰兴市中医院 87779101、18914521188
03泰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87211103
04泰兴市第三人民医院 82816230、87633120
兴化市
01兴化市人民医院 15052824165
02兴化市中医院 15161082023
03兴化市第三人民医院 15052361798
04兴化市妇幼保健院 15052829153
05兴化市第五人民医院 18796720970
06兴化市戴南人民医院 18852620716
海陵区
01泰州市人民医院 86361534、86606338、89890109
02泰州市中医院 86611160
03泰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80185092、80185299
高港区
01泰州市第三人民医 86903029
02泰州市高港中医院 86902000
姜堰区
01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80577567
02泰州市姜堰中医院 88988521
03泰州市姜堰区溱潼人民医院 88614133
04泰州市姜堰太宇医院 13376022120
高新区
01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86995995
3.口罩佩戴方法及口罩、纸巾使用后的废弃处理指引
一、口罩佩戴
1.检查口罩有效期及外包装;
2.鼻夹侧朝上,深色面朝外;
3.上下拉开褶皱,使口罩覆盖口、鼻、下颌;
4.双手指尖向内触压鼻夹,并逐渐向外移动,为鼻夹塑型;
5.适当调整口罩,使周边充分贴合面部;
6.口罩污染时或使用超过4小时后更换。
二、口罩、纸巾使用后的处理
一经使用的口罩、用于擦拭呼吸道(口鼻分泌物)和咳嗽时掩住口鼻的纸巾,不可随意丢弃,均应遵循以下处理方式:
(一)口罩
1.摘:摘下口罩,尽量不触碰口罩朝外一面;
2.折:将口罩对折,与口鼻接触面朝外;
3.卷:将对折后的口罩卷起,稍微整理挂耳绳使其不被卷入;
4.捆:用挂耳绳做好捆扎;
5.装:装入事先准备的塑料袋,如无塑料袋可装入留存原口罩的包装袋;
6.弃:将包裹口罩的塑料袋放入就近的分类垃圾桶中;
7.洗:丢弃完后,尽快按标准操作洗手。
(二)纸巾
养成不随地丢弃纸巾的习惯,尽可能装入自备的塑料袋后集中投弃到有盖的垃圾桶内。丢弃完后,尽快按标准操作洗手。
4.泰州市家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指引
一、三勤
1.勤洗手:饭前、便后、外出后、进食前、双手可能被污染后应立即洗手;
2.勤通风:勤开窗,多通风,少去通风不良、人员密集场所;
3.勤运动:因时因地,坚持步行、球类、操类运动。
二、三主动
(一)主动防护
1.不接触、购买和食用野生动物;
2.肉蛋食材要充分煮熟;
3.远离传染源:近期不去已知疫情地区,避免近距离接触咳嗽、发热病人,尽量避免到医院探望病人;
4.外出时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4小时更换一次;
5.家庭成员不共用毛巾,保持家居、餐具清洁,勤晒衣被;
6.家庭备置体温计、医用外科口罩、消毒用品等物资。
(二)主动监测
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尤其关注儿童体温测量。
(三)主动就医
如有身体不适,不要带病上班或上学,应去正规医院主动就诊。
若家庭中有人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其他家庭成员则为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居室环境等场所要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进行消毒。
5.泰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消毒指引
一、家居通风
每天尽量开窗通风,不能自然通风的用排气扇等机械通风。
二、个人卫生
1.与家里其他人尽量避免近距离的接触(至少间隔1 米以上距离),最好处于下风向;
2.日常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4 个小时更换;
3.注意咳嗽礼仪和手卫生。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时用纸巾遮掩口鼻或采用肘护,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应立即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洗手;
4.设置套有塑料袋并加盖的专用垃圾桶。用过的纸巾、口罩等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每天清理,清理前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漂白粉、含氯泡腾片配制成浓度为500mg/L~1000mg/L的溶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
5.生活用品实行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
三、医学观察
1.每天早晚测体温1次,并记录在册;
2.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应立即向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告,并戴上医用口罩,等待医务人员到场诊治;
3.隔离医学观察期限为14天。
四、预防消毒
1.台面、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洗手盆、坐便器等日常可能接触使用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250 mg/L~500 mg/L 的含氯消毒剂擦拭,后用清水洗净,每天至少一次;
2.每天用250mg/L~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对地面进行湿式拖地;
3.日常的织物(如毛巾、衣物、被罩等)用250mg/L~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1小时,或采用煮沸15分钟消毒;
4.对耐热的物品,如食具、茶具等可煮沸15分钟或用250mg/L~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用清水漂洗干净。
五、随时消毒
密切接触者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时,排出的污染物需实行随时清理,并对环境消毒。
1.消毒时开窗通风或用排风扇等进行机械通风;
2.处理污染物前应佩戴医用口罩和橡胶手套,处理完毕应及时热水淋浴,更换衣物;
3.如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等污染物直接污染地面,可用干毛巾直接覆盖污染物,用1:1 稀释的84 消毒液浇透30分钟后包裹去除污染物,再用1:100 稀释的84 消毒液擦(拖)布擦(拖)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消毒范围为呕吐物周围2 米,建议擦拭2 遍);
4.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可采用专门容器收集,用84 消毒液(有效氯5%)按污物与消毒液1:5 的比例混合作用2小时后排下水道。
六、终末消毒
密切接触者出现明显症状送院治疗后,应及时提请属地疾控机构对家居环境进行终末消毒。
七、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1.84消毒液(有效氯5%):1:100稀释后即为有效氯500mg/L;
2.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3.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公共场所
6.泰州市宾馆、旅店、购物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一、场所通风
(一)开窗自然通风,保证室内空气卫生质量
(二)机械通风
1.所有通风设备保持正常运转,新风口、新风机房、新风口过滤网和送风排风管道保持清洁,对整个供风设备、开放式冷却塔和送风管道定期消毒;
2.在不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全面使用新风输入,关闭回风通道;
3.在需要调节空气温度、湿度的情况下,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并尽可能减少回风量;
4.调节好各局部场所的新风分配量,保证各局部场所均有新风输入;
5.所有排风都要直接排到室外。
二、空气消毒
1.在风机房、回风滤网处可采取物理方法对空气消毒,安装高强度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
2.室内可采取化学或物理方法进行空气消毒,如使用过氧乙酸熏蒸等;无人条件可使用臭氧发生器、紫外线灯。
三、环境卫生
1.保持室内外环境清洁,减少灰尘飞扬;其中购物场所还应当尽量减少客流量,降低人群密度;
2.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经常接触物品(如门把手及扶梯扶手等)应定期用消毒液洗、擦消毒;其中宾馆、旅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严格落实一客一换制度;
3.垃圾桶加盖密闭,垃圾要及时清运;
4.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增设洗手设施;
5.定时对室内地面和物体表面、厕所等座位部位进行消毒擦拭;
6.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单位,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理等工作,并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进行终末消毒。
四、从业人员卫生
1.勤洗手,工作时应佩戴口罩,穿着洁净的工作服;
2.宾馆、旅店从业人员还应尽量减少去其他公共场所或人群密集场所;
3.从业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离岗休息,并佩戴口罩,第一时间到发热门诊就医;
4.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两周后,如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方可恢复上班。
五、应急监测
1.发生疫情的单位,应立即启动疾病监控,实行日健康报告制度,督促发热、咳嗽等身体不适员工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对其用品用具进行消毒;
2.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身体不适的客人,应立即督促其到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信息登记;
3.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
4.严格落实卫生责任,设立专人负责疫情期间的信息汇总、报告、处置等工作;
5.公共场所配备洗手设施,并提供合规的洗手液、擦手纸或干手机,有条件的场所宜配置体温探测仪或体温计,对入场人员进行发热筛查。
六、有效的消毒方法
56℃30分钟,冠状病毒就可灭活,乙醚、75%的乙醇、含氯的消毒剂如84消毒液、漂白粉、含氯泡腾片、过氧乙酸也可以有效地灭活病毒。
7.泰州市农贸市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引
一、一般措施
1.保持工作场所清洁卫生,营业时间对场内进行循环清扫,每天结束营业后对场所进行清洗,及时清理垃圾,由城管和环卫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
2.加强通风,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洗手间要配备合规的洗手液,保证等供水设施清洁卫生、工作正常;
3.对工作人员实行健康监测,若工作人员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不适症状,不得带病上班,应主动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4.加强宣传教育,教育工作人员不要去已知疫情地区;
5.关闭活禽交易,不得销售野生动物制品。
二、清洁消毒
(一)一日一清洁
售卖活体动物(水产品、海产品等)的市场经营者在每日收市后,必须做到“三清一消”,以清洁为主、消毒为辅。
1.清除:必须把档口内鱼鳞、内脏、下脚料和其它废弃物等清除干净;
2.清洁:将台面、地面、下水沟渠和店面周边地面清扫清洗干净;
3.消毒:对清洁后的台面、砧板用具、档口地面进行消毒;
4.清洗:把消毒后的器具、台面、砧板等冲洗干净。
(二)一周一大扫除
农贸交易市场经营者每周收市后,要进行大扫除和消毒。
1.在“一日一清洁消毒”的基础上,重点对清空后的舍具、笼具、喂食具、鱼池(箱)、运输工具等进行彻底清扫;
2.对下水道、店面周边地面、排泄物进行彻底大扫除,不留死角;
3.清洗干净后全面喷洒消毒剂进行消毒;
4.消毒剂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
(三)一月一大清洁。
市场经营者在每月月底应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1.彻底清除垃圾和杂物;
2.疏通下水道,并把档口台面、地面、墙面和店面周边环境清洗干净;
3.全面清洗后,进行彻底消毒。
(四)消毒剂配制、使用及作用时间
用10%含氯消毒粉按20 g加入10斤(5000毫升)清水的比例,搅拌混匀,用喷壶喷洒,作用半小时。
(五)个人防护要求
在进行清洗消毒时,需穿长筒水鞋,并佩戴口罩、防水长手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清洗消毒结束后,将作业的围裙、工作衣、用具等用按上述要求配制的消毒液浸泡半小时,用清水洗净晾干。
三、灭鼠除虫
1.抓源头管好垃圾,强化农贸市场垃圾管理,垃圾运输车和手推式垃圾收集车等密闭存放、运输;
2.安装四防设施,做好农贸市场病媒生物防制,确保市场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控制水平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8.泰州市餐饮业、食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一、从业人员管理
1.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单位内部食堂应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必要时每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作业并至发热门诊就诊;
2.所有在岗员工应佩戴口罩上岗;
3.从业人员应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和活禽;
4.从业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应按六步洗手法洗手,手部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
5.暂停从疫区来的工作人员工作,协助将其送至所住(在)社区进行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和管理,经14天隔离观察身体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二、经营管理
1.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
2.不得饲养、采购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
3.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三、环境卫生
1.每日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合规的洗手液、消毒液等;
2.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
3.提供网络订餐送餐服务的经营单位应每日对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
4.近期有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的餐厅,应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
四、规模控制
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单位内部食堂提倡员工尽量在家就餐或自行带餐,统筹安排分时段分批次就餐。条件允许时,用快餐盒配送。
五、对外宣传
1.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认识,配合政府加强对疫情防控有关政策法规、科学知识、防控措施的解读和宣传,加强对店内疫情防控的宣传,如张贴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活动的指示牌等;
2.有条件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测温器具,对消费者进行发热症状检测、提醒。如在就餐场所发现消费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积极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集体单位
9.泰州市中小学校及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引
一、制定预案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应急预案,建立领导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单位)和个人。
二、教职工管理
1.开学前,对所有教职工核查春节期间是否去过湖北地区,是否接触过湖北地区的亲友;
2.每日在单位入口对所有教职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对发热人员进行登记,要求其佩戴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校内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方可上岗;
4.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禁止两周内来自湖北地区的人员进入,其他人员需检测体温正常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5.减少参加人数较多的会议、培训等活动;如必须,参加人员要佩戴口罩(原则上少于50人)。
三、学生管控
1.开学前,组织校医(保健老师)或负责学校、托幼机构卫生工作的人员学习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对学生春节期间是否去过湖北地区,是否接触过湖北地区的亲友进行摸排和宣传教育;
2. 做好学生入学报到流程管控,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3. 落实学生晨检和午检制度,发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和幼儿,立即电话通知家长带其佩戴口罩到发热门诊就医;
4.落实因病缺课制度,做好学生因病缺勤及病因登记追踪制度,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病例异常增多要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5.加强师生健康知识宣教,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屈肘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不随地吐痰,应将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6.设置充足的洗手水龙头,配备合规的洗手液或肥皂供师生使用,并每日督促学生、幼儿按六步洗手法洗手;
7.减少聚集性活动,并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
8.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时,学校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理等工作,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加强教室、寝室等的消毒与通风。
四、环境卫生
1.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环境卫生与保洁消毒。加大每天巡查清扫消毒力度和频率,清理卫生死角,进行鼠害监测和灭鼠。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要配备合规的洗手液,保证供水设施清洁卫生、工作正常。
2.定期开展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可用含0.5%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或500mg/L二氧化氯,按20ml/m3的量进行空气喷雾消毒。使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漂白粉、含氯泡腾片配制成浓度为500mg/L~1000mg/L的溶液对物体表面(地面、扶手、门把手、课桌椅、体育器材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或位置)进行擦拭消毒。
3.加强各类教学和生活场所(如教室、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宿舍、教研室)的通风换气。首选自然通风,确保排气扇运转正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无法采用自然通风的,必须采用机械通风。
五、食堂管理
1.工作人员管理。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晨检(必要时每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作业并至发热门诊就诊;在岗员工应佩戴口罩上岗,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和活禽;工作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应按六步洗手法洗手;暂停从疫区来的工作人员工作,协助将其送至所住(在)社区进行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和管理,14天隔离观察身体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2.经营管理。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不得饲养、采购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3.环境卫生。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合规的洗手液、消毒液等;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提供送餐服务的食堂应每天对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近期有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的餐厅,应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
4.规模控制。在疫情防控解除前,禁止大规模聚餐活动;提倡尽量在家就餐或自行带餐,统筹安排分时段分批次就餐。条件允许时,用快餐盒配送。
5.宣传告知。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有条件的应配备相应的测温器具,对就餐者进行发热症状检测、提醒。如在发现就餐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积极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10.泰州市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引
一、制定预案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应急预案,建立领导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单位)和个人。
二、人员管理
1.开学前,对所有师生核查春节期间是否去过湖北地区,是否接触过湖北地区亲友。如有,须居家观察14天后方可报到上班、入学;
2.做好学生入学报到流程管控,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3.建立健全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4.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
5.学校医务室须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和感冒药品,设立专人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教职工病假记录制度;
6. 若有教职员工或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要求其第一时间佩戴口罩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7.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禁止两周内来自湖北地区人员进入,其他人员需检测体温正常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8.减少参加人数较多的会议、培训和大型活动;
9.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须:
(1)督促疑似患者立即佩戴口罩到附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2)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3)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4)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会议等活动;
(5)启动以班级为单位的晨、午检制度;
(6)学校由专人负责离校学生的家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7)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掌握每日现症学生增减情况;
(8)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的处理工作;
(9)学校须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做好教室、宿舍及公共教室如电脑室、视听室、图书馆等的消毒与通风;
(10)引导师生不前往疫区。
三、环境管理
1.做好学校环境清洁消毒,加大每天巡查清扫消毒力度和频率,清除卫生死角,进行鼠害监测和灭鼠。及时清理垃圾,洗手间要配备合规的洗手液,保证供水设施清洁卫生、工作正常;
2.定期开展空气和物体表面消毒,可用含0.5%过氧乙酸或3%过氧化氢或500mg/L二氧化氯,按20ml/m3的量进行空气喷雾消毒。使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漂白粉、含氯泡腾片配制成浓度为500mg/L~1000mg/L的溶液对物体表面(地面、扶手、门把手、课桌椅、体育器材等人体常接触的物体或位置)进行擦拭消毒;
3.加强各类教学和生活场所(如教室、音乐室、舞蹈室、阅览室、保育室、宿舍、教研室)的通风换气,每2小时开窗通风1次,每次10~15分钟。使用空调系统的场所,要定期清洗空调,开启空调时,可同时开排气扇。
四、食堂管理
1.工作人员管理。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晨检(必要时每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作业并至发热门诊就诊;在岗员工应佩戴口罩上岗,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和活禽;工作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应按六步洗手法洗手;暂停从疫区来的工作人员工作,协助将其送至所住(在)社区进行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和管理,14天隔离观察身体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2.经营管理。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不得饲养、采购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3.环境卫生。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合规的洗手液、消毒液等;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提供送餐服务的食堂应每天对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近期有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的餐厅,应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
4.规模控制。在疫情防控解除前,禁止大规模聚餐活动;提倡尽量在家就餐或自行带餐,统筹安排分时段分批次就餐。条件允许时,用快餐盒配送。
5.宣传告知。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有条件的应配备相应的测温器具,对就餐者进行发热症状检测、提醒。如在发现就餐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积极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11.泰州市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引
一、人员管理
1.对工作人员和被护养人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的教育;
2.建立晨检制度和机构内部健康申报制度,建立被护养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
3.暂停外来人员探访;
4.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第一时间去附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当被护养人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由工作人员佩戴口罩陪同至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如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养老及社会福利机构应配合疾控机构开展疫情处置。
二、环境管理
1.确保环境清洁卫生,可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漂白粉、含氯泡腾片配制成浓度为500mg/L~1000mg/L的溶液对护养人住所、公共活动区域、活动器械等擦拭消毒;
2.尽量开启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使用空调时,可同时开排气扇;
3.设置适合的洗手设施,提供洗手液、擦手纸或干手机,倡导护养人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
三、食堂管理
1.工作人员管理。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晨检(必要时每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作业并至发热门诊就诊;在岗员工应佩戴口罩上岗,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和活禽;工作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应按六步洗手法洗手;暂停从疫区来的工作人员工作,协助将其送至所住(在)社区进行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和管理,14天隔离观察身体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2.经营管理。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不得饲养、采购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3.环境卫生。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合规的洗手液、消毒液等;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提供送餐服务的食堂应每天对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近期有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的餐厅,应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
4.规模控制。在疫情防控解除前,禁止大规模聚餐活动;提倡尽量在家就餐或自行带餐,统筹安排分时段分批次就餐。条件允许时,用快餐盒配送。
5.宣传告知。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有条件的应配备相应的测温器具,对就餐者进行发热症状检测、提醒。如在发现就餐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积极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12.泰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一、人员管理
1.假期结束上班前,对所有人员核查春节期间是否去过湖北地区,是否接触过湖北地区亲友,如有,必须居家观察14天后方可报到上班;
2.每日在单位入口对所有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对发热人员进行登记,要求其佩戴口罩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各类公共场所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擦手纸或干手机;
4.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垃圾桶加盖密闭,并及时清理;
5.对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方可上岗;
6.来访人员要登记,近14天内来自于湖北省人员不可进入,其它人员需测体温,体温正常者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7.减少人数较多的会议、培训等活动;如必须,参加人员须佩戴口罩(原则上少于50人)。
二、环境管理
1.办公场所以开窗通风为主,每2小时开窗通风1次,每次10~15分钟;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开空调时,可同时开排气扇;
2.公共用品用具、物体表面用含氯消毒剂浸泡的湿抹布每日2次擦拭,地面用含氯消毒剂浸泡的湿拖把每日2次拖地。可使用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1:100比例稀释,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三、食堂管理
1.工作人员管理。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晨检(必要时每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作业并至发热门诊就诊;在岗员工应佩戴口罩上岗,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和活禽;工作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应按六步洗手法洗手;暂停从疫区来的工作人员工作,协助将其送至所住(在)社区进行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和管理,14天隔离观察身体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2.经营管理。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不得饲养、采购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3.环境卫生。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合规的洗手液、消毒液等;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提供送餐服务的食堂应每天对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近期有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的餐厅,应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
4.规模控制。在疫情防控解除前,禁止大规模聚餐活动;提倡尽量在家就餐或自行带餐,统筹安排分时段分批次就餐。条件允许时,用快餐盒配送。
5.宣传告知。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有条件的应配备相应的测温器具,对就餐者进行发热症状检测、提醒。如在发现就餐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积极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13. 泰州市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一、人员管理
1.假期结束上班前,对所有人员核查春节期间是否去过湖北地区,是否接触过湖北地区亲友,如有,必须居家观察14天后方可报到上班;
2.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和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
3.建立员工病假记录制度。每日每次班前对所有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对发热人员休工并登记,要求其佩戴口罩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4.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禁止两周内来自湖北地区人员进入,其他人员需检测体温正常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
5.实行轮休、休假等减少人员集聚的措施;
6.有条件的单位可安排做工间操,尽量不安排加班。
二、环境管理
1.开启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必须开空调时,要同时开排气扇。每月清洗消毒空调;
2.公共用品用具、物体表面用含氯消毒剂浸泡的湿抹布每日擦拭2次,地面用含氯消毒剂浸泡的湿拖把每日拖地2次。可使用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1:100比例稀释,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3.各类公共场所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擦手纸或干手机;
4.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垃圾桶加盖密闭,垃圾要及时清理。
三、食堂管理
1.工作人员管理。每日对工作人员进行晨检(必要时每餐前检查),做好记录和建档工作,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在岗员工,应立即停止其作业并至发热门诊就诊;在岗员工应佩戴口罩上岗,尽量避免与具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密切接触,避免接触野生动物和活禽;工作人员在制备食物前、加工生食或熟食之后、餐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应按六步洗手法洗手;暂停从疫区来的工作人员工作,协助将其送至所住(在)社区进行信息登记,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和管理,14天隔离观察身体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2.经营管理。禁止经营、贮存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不得饲养、采购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对肉及肉制品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确保肉类来源可追溯,尤其是加强对猪肉“两证一报告”的查验,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动物肉类及肉制品。
3.环境卫生。每天对就餐场所、保洁设施、人员通道、电梯间和洗手间等进行消毒,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水龙头及合规的洗手液、消毒液等;保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定期对空气过滤装置进行清洁消毒;提供送餐服务的食堂应每天对外送餐食的保温箱、物流车厢及物流周转用具进行清洁消毒;近期有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就餐过的餐厅,应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终末消毒。
4.规模控制。在疫情防控解除前,禁止大规模聚餐活动;提倡尽量在家就餐或自行带餐,统筹安排分时段分批次就餐。条件允许时,用快餐盒配送。
5.宣传告知。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有条件的应配备相应的测温器具,对就餐者进行发热症状检测、提醒。如在发现就餐者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积极劝离现场并提醒其及时到医院就诊。
泰州市疾病防预控制中心20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