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教育局建设“四型”机关 助推“十三五”良好开局

22.02.2016  17:51

      2016年,泰州市教育局聚焦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效能型“四型”机关建设,以严实作风、争先精神、一流业绩服务和保障全市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助推“十三五”良好开局。
  建设学习型机关。自觉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把学习与调查研究、与反思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不断优化知识结构、提高人文素养,全面提升用专业思维、方法和素养统筹指导教育改革发展的工作水平。
  建设服务型机关。强化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想基层所想、急群众所急,进一步密切机关与学校、教育与社会的关系。规范服务行为,严格服务制度、程序和标准,坚决“不让基层群众在我这里冷落”。提高服务质量,减轻基层负担,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通过“名校+”“名师+”“互联网+教育”等办法,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诉求。
  建设创新型机关。出台《创新成果申报培育奖励办法》,准确把握教育改革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注重把中央政策、上级要求与职能工作结合起来,在左右衔接、上下贯通中创新推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建设效能型机关。突出机关干部谋划、推进、总结、宣传四位一体能力建设,落实跟踪督查制和效能问责制,紧盯任务、节点和责任人,做到任务有分解、有落实,工作不拖沓、不推诿。强化“不怕差得多、就怕差不多”理念,进一步拉开奖励差距,形成多干多得、少干少得、不干不得、干坏问责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