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

17.04.2016  09:55

  近日,泰州出台《泰州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督促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意见》提出,要坚持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以属地为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泰州市基层基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市、市(区)、乡镇(街道、园区)、行政村(社区)、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的安全生产监管网络。


  《意见》中明确了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管理体制。定区域,即合理划分网格单元。按照“全覆盖、易管理”的要求,划分网格单元。市(区)为一级网格单元,乡镇(街道、园区)为二级网格单元,行政村(社区)(或片区、工业功能(集聚)区)为三级网格单元。在此基础上,绘制网格图。定人员,即明确网格责任人。乡镇(街道、园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区域网格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安监机构负责人是具体组织实施人。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所在网格单元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行政村(社区)要明确一名网格员为具体组织实施人;定责任,即完善网格职责。各网格单元应做到网格内企业数量、规模和安全生产状况等底数清楚,做到“一企一档”完整,并建立安全生产基础数据库。


  今年4月至11月底,泰州市将全面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