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打出惠农政策“组合拳”
19.06.2017 14:41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据悉,在“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中,一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反映,政府对种粮大户、养殖大户特别是家庭农场帮扶补贴项目较少,优惠政策较少,技术扶持和培养力度不够。作为牵头单位,市委农工办对这些问题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主任办公会进行研究,及时明确解决办法,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要求找准“病根”并限期解决。市委农工办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负责人多次深入兴化市临城镇、姜堰区桥头镇等地开展调研,面对面听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见和诉求。在此基础上,组织召开各市(区)分管负责人和财政、农委、粮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共商对策,整合资源,协同发力,确保专项解决方案接地气、真落地。
过去,泰州市对家庭农场的扶持,主要集中在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为进一步发挥引导示范作用,最近市委农工办出台《先进农民合作社、新办和结构转型家庭农场典型评选奖励办法》,将扶持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对新办家庭农场并符合奖补条件的,当年底或次年初给予1万至3万元创业扶持资金奖励;对示范作用明显的先进合作社并符合奖补条件的,按1万至5万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对现有家庭农场达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要求或新办家庭农场符合调转要求的,给予3万至5万元奖补。
在加强引导扶持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加强了普惠扶持。近日,市财政局、市委农工办、市国土局、人行泰州支行等部门联合印发《泰州市“两权”抵押贷款贴息管理办法》,对以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的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或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并且用于规定用途的,给予当年贷款利息总额50%的贴息扶持,每个申请人每年贴息不超过1万元。“这是我市首次对‘两权’抵押贷款给予贴息扶持,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切实减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负担,促进农民创业。”市委农工办有关负责人说。
去年,受极端天气影响,不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收成不好,效益大幅下滑,即便是参加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也仅能获得基础保障。为了进一步提高风险保障标准,最近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办法,对自愿参加主要种植业附加险的规模经营主体,市和市(区)财政将给予一定的保费奖补。据测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果既参加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又参加了主要种植业附加险,每亩水稻的保障金额为950元,小麦则为750元,一旦遇上天灾,基本上可以“高枕无忧”了。
为加快构建农业服务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还联合出台办法,对符合要求的新建区域性为农综合服务平台,给予一定扶持奖补。此外,目前市有关部门正积极筹划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并力争获得保监部门审批。如果新型经营主体参加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其农产品将获得保险机构提供的质量承保标签,有助于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希望得到技术扶持的问题,目前市委农工办会同有关部门已制定家庭农场主两年轮训计划,确保域内所有家庭农场主2年内都能轮训一次以上,此外还将根据需求开展订单式培训。目前我市已经有1600多名家庭农场发展指导员,为家庭农场提供“一对一”、“一对多”技术指导服务,今后,市委农工办将及时更新家庭农场发展指导员名录,充分发挥指导员在市场信息提供、技术培训指导、新技术新品种推广应用及市场营销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农牧旺”手机平台、气象服务平台等载体,为家庭农场主及时提供在线技术指导、农业气象及减灾避灾等服务。
本文来源: 农业委员会
19.06.2017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