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水产品产出安全,7月22日-23日,市农委组织检查组对城区范围水产品生产基地实施专项检查,重点抽查规模水产养殖场、典型水产养殖户,检查品种包括四大家鱼、淡水小龙虾、鳊鱼、鲫鱼等时令地产水产品。先后检查了海陵区双居水产养殖场、农业开发区11工区陈小明养殖户、高港区口岸街道新明村明永康养殖户、泰州市山水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泰州市溱湖龙虾养殖专业合作社、姜堰区兴泰镇甸址村花卫兵养殖户等6个基地。市、区渔政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基地的养殖许可证、生产档案记录、产品销售记录、渔业投入品购进及使用等环节。检查中未发现购进、使用违禁物质情况,就部分基地存在的档案记录不全等问题,对企业、基地负责人进行法律法规宣讲,开具执法检查记录,责令予以整改。检查组并实施水产品监督抽检,共抽检10个水产品样,其中:淡水小龙虾、鲫鱼、鳙鱼各2份,鳊鱼、鲢鱼、青鱼、草鱼各1份。抽样过程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规范,实行现场采样(捕捞)、制样、封样、留样,所抽样品冷冻保存。
样品委托泰州市农林畜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定量检测,监测项目包括:氯霉素、孔雀石绿、己烯雌酚、呋喃唑酮代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