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三品一标”标志使用行为,切实维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泰州市农委于12月22日组织开展了市区“三品一标”用标专项检查。市农委与海陵区、高港区农委实行联动检查,共出动农业行政执法人员6人次,对江苏乐天玛特商业有限公司泰州海陵路店、泰州市海陵区润轩商业有限公司、泰州市高港区润良商业有限公司实施“三品一标”用标专项检查。此次检查事先不通知受检单位,实施“飞行”检查。检查组现场查验使用“三品一标”标志的商品75批次,涉及大米、面粉、蛋品、酱菜、酱油、蜂蜜、牛奶、盐、海产品等10类用标产品。重点查验了用标产品的包装标识,检查产品或其包装上是否规范使用标志,是否存在伪造、冒用标志(含超范围用标)等不规范用标行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标志使用不规范、伪造冒用标志、超范围用标等违规行为。检查结果表明,受检单位对用标商品核查把关较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