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局推进行政审批归口管理改革成效明显
近年来,泰州市公安局紧紧围绕中央、省部进一步简政放权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行政审批工作,全力服务服从“三大主题工作”,着力打造“最少环节、最短线路、最低时限、最高效率”的行政审批服务环境。经过3轮清理,原有214个项目精简、下放后,泰州市局仅保留18项,削减率达91.6 %,审批承诺时限缩减了30%以上。自2012年以来,市区各行政服务窗口累计办结各类行政审批事项150万余件,群众满意率达97.5%以上。市级机关公安服务窗口多次荣获市“十佳审批服务窗口”、“十佳红旗窗口”称号”。市局连续第四年荣获“十佳人民满意机关”,被省委、省政府授予“青奥会工作先进集体”、“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在市级机关中唯一连续两年获评“台商满意服务单位”。
一、归并运行流程,确保“改革提档”。 2014年底,市局出台了加强和改进市局行政审批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审批职能、项目,实现运行流程归并、再造,在全省创新实行的“局里统一授权、一个局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的审批流程受到了群众一致好评。一是项目受理“集中制”。将原先分散在市局各警种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归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受理办结,做到“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发证”,确保市局公安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形成前台“一个窗口”对外、后台服务前台、内部流转规范高效、企业群众满意的工作新流程,努力将公安行政审批窗口打造成公安机关服务群众新的110。二是窗口民警“首接制”。在统一进行业务培训基础上,在公安行政许可窗口实行民警“首接制”,每名窗口民警必须熟悉涉及户政、出入境、消防等方面的所有咨询、办理业务,接待群众的首位民警承担指引、解答、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对接到的事项负责到底,减少中间环节,真正让群众少跑冤枉路。三是审批统一“授权制”。市局党委会议专门进行研究,对所有审批项目统一授权由分管行政许可审批的局领导统一审批,并逐项编制审批流程图,明确受理、审核、审批岗位人员、责任,精简申报资料、缩短办件时间、提高即办件比例,所有单项审批时间均缩减三分之一。
二、拓展服务举措,确保“审批提速”。 部署开展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将原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整合,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和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一是公开审批事项。将18项审批事项的“事项名称、实施主体、法律依据、申请材料、受理条件、办事流程、承诺时限、收费标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互联网公安网站、公安内网和新闻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布,确保审批信息、审批过程全公开、全透明,在“阳光”下运行。二是下放审批权限。认真评估下放项目县(区)公安机关承接能力和承接条件,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保安员证申领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至县(区)局办理,将特种行业许可证、边境通行证等11项行政许可项目下放至医药高新区分局办理,提升了县(区)公安机关公共服务和自我管理能力。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偏远乡镇办证难问题,将兴化戴南镇作为试点乡镇,配备人员、装备,建成了苏中首个乡镇出入境受理点,为周边7个乡镇、36万群众、2000多家企业提供办证服务。运行以来,先后办理出国境证件3238人次。三是推行网上办事。强化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积极推行网上审批“集中受理”工作,力争将公安“网上办事大厅”建成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效能监察为一体的网上办事平台。去年以来共网上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类事项6000余件,办理群众咨询1000余件,让群众享受到足不出户的服务。四是推进延伸服务。推出“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群众在节假日也能享受到快速便捷的服务,最大限度地让群众少跑冤枉路。将交警岗亭改造成集交通秩序管理、业务受理、便民服务为一体的警务综合岗,专门开设车管业务办理窗口,办理21种车管业务,晚上由值守人员先行受理,让市民享受到“家门口”的服务。
三、健全管理制度,确保“服务提质”。 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管理措施,强化推动,确保改革实效。一是完善考核监督。强化行政审批工作考核,将考核情况纳入市局执法质量考评、部门绩效考评的范畴。同时,市局纪委、督察、效能监察部门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每季度开展一次窗口暗访、发一次通报,针对发现问题和承诺事项未完成被群众举报投诉的情况,严肃问责并督促整改,确保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落实到位。二是规范窗口管理。结合基层所队管理标准化建设工作,对服务窗口职能内容、制度运行、工作效能、监督体系、硬件设施实行标准化建设,出台了窗口服务管理规范和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评估细则等制度,规范全市公安机关窗口服务工作。目前,仅市区窗口服务评价器就达100余台,同时在公安服务窗口、社区警务室设置意见箱,办事群众可当场对办事满意度进行评价,提出咨询和意见,随时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进一步提高。三是加强培训沟通。对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民警每月集中培训,并针对窗口接待业务组织专业培训15次,有效提升了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及市局相关业务部门及时沟通、联系,与有关专家、业务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加强对公安行政审批服务情况的调研和磋商,促进公安机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规范化发展。(南京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