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建设

29.08.2016  23:32

      一是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2015年起,市财政每年拿出600万元专项用于市区社区达标建设以奖代补。三年来,市级财政累计投入1300多万元对89个达标社区进行了奖补。姜堰区将农村社区服务用房建设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区、镇两级财政安排以奖代补资金960多万元,通过新建、改造、扩建、置换等途径,全区48个农村社区服务用房面积由原来的8430平米增加到30380平米。靖江市出台《城乡社区服务验收考核办法》,每年投入500万元对当年度新建(改扩建)并通过达标验收的社区进行“以奖代补”。截至目前,全市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已达到91.1%。

      二是城乡和谐社区创建。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三级联创工作,目前,全市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分别达到92.7%和90.5%。医药高新区连续3年召开全区社区建设工作大会,连续3年以区党政办名义出台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考核实施办法。在社区信息化建设方面,将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纳入“智慧泰州”建设体系。泰兴市姚王镇桑木村启动泰州首家“智慧社区”建设。

      三是推进“减负增效”。全市共清理规范社区标识标牌1.1万余个,占治理前的65.4%;城乡社区分别平均压缩台账25个和21个,占治理前的34.7%和30.8%;精简社区盖章证明20余项,占治理前的50%以上。

      四是农村社区建设。召开全市农村社区建设推进会,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各市(区)党委和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民政局局长,泰州医药高新区、农业开发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全市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等300余人参加了会议。下发《泰州市农村社区建设评估标准》,在全省率先建立起了农村社区建设评估体系。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