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司法局“细、宽、长”确保大走访实效
17.03.2017 02:04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泰州市司法局一直将“大走访大落实”活动列为全局重点工作,纳入全员绩效考核项目,领导干部带头,组团分片走访。作为团长单位,与兴化市司法局、政务办、公路站、下圩镇等成员单位分别签订“责任状”,上下联动、层层跟进,责任包保,形成常态长效。
一是以“细”为原则梳理个性问题。先后牵头召开工作团例会5次,做好全团大走访“回头看”工作,与下圩镇镇村干部召开座谈会,将梳理出的1138条个性问题一一过堂,对能就地解决的问题明确解决时限,对需要其他单位配合解决的问题列出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确保“有人问津”。
二是以“宽”为原则解决共性问题。对活动办反馈的第一批共性问题中有靖江群众提出“村民对法律知识了解不透,一不明白就上访,建议每月安排一次法律服务人员到村开展法律服务”的问题,市司法局基层处、法制宣传处、律师管理工作处等处室专门“会诊”,围绕实行驻村法律顾问服务定期制、实现农村法治宣传阵地全覆盖、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常态化等制定实施方案下发到各市(区)司法局,力求提升全市农村法律服务品质,扩大“大落实”效应。
三是以“长”为原则落实问题整改。通过定期回访、长期联系、一管到底,跟踪督查问题整改进度。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群众提出的好建议,及时以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持续下去,形成长效机制,切实将大走访大落实活动上升为新形势下密切联系群众、服务企业的重要载体。继续开展驻村调研工作,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措施的“一村一报告”,为下圩镇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7.03.2017 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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