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内”“外”兼修完善公共法律服务长效机制
11.08.2016 15:37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今年以来,泰州市司法局坚持以长效运行为目标,通过对内严格规范管理、对外积极争取支持等途径,全面落实内外保障机制。
一是对“外”争取政策保障。 提请市政府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财政、综治、法制等23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多次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沟通,提请市政府下发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成功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建设和普遍建设法律顾问制度纳入全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政府购买和经费增长机制,落实了公益性补助、个案补贴、以奖代补等财政支持政策。目前,全市共计投入1500余万元用于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工作开展,市看守所律师值班服务、市信访局律师接待服务、市中级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等42个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实现了政府财政集中采购。
二是对“内”完善制度保障。 引入项目化管理,立项“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建设工程”,实施计划、推进、成效、督查及保障五大程序,全流程打造8个创新项目,着重“攻克”公共法律服务领域难题。引入绩效考核,实施流程管理,明确所有工作实行定量化表达、指标化考核,具体任务分解到季、月、周工作中,责任到处室、团队、个人,实行工作处室、监察部门、局领导班子联合督查提醒,凝聚工作推进合力。建立分层督导制度,市局通过单位自查、上级检查与专项督查先后三次赴各市(区)司法局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建设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找出薄弱环节,开列问题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1.08.201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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