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举办首场仲裁庭审观摩活动
5月28日,泰州市年度首场庭审观摩活动在兴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举行。泰州市及所属三市三区仲裁院负责人、仲裁员参加现场观摩活动。庭审观摩活动是锻炼仲裁工作队伍,展示仲裁业务水平的重要载体,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关键环节,也是相互交流学习、共同提高的有效平台,更是向社会展示仲裁工作的重要窗口。
此次庭审的案件是一起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工伤保险、工资的纠纷,涉案金额达23万余元,庭审从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仲裁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仲裁庭调查、举证、质证、仲裁庭辩论、仲裁庭调解到另定日期裁决,均严格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及《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开庭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整个庭审程序合法规范、流畅娴熟。
据该市仲裁院负责人介绍,此次庭审观摩旨在进一步促进庭审程序规范、优化庭审流程,提高全市仲裁庭审质量和效率,提升仲裁员业务素质和办案技能,做到“开标准庭、办标准案”,实现“阳光仲裁、和谐仲裁”。
庭审前,兴化市仲裁院对此次观摩活动进行了精心组织和安排,为参加观摩的领导准备了《案件简介》、《庭审程序》等相关材料,同时发放《泰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庭审观摩评分细则》,庭审结束后由市仲裁机构负责人和各市(区)仲裁机构负责人共同组成评比小组,从“仲裁庭设置及出庭人员要求”、“庭审程序合法规范”、 “庭审驾驭能力”、 “仲裁员语言表达”、“仲裁庭意见”等几个方面对庭审活动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由参加人员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交流讨论。参加观摩的同志对兴化仲裁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公正性,以及仲裁人员在仲裁庭审工作中表现的高水平、高素质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在仲裁庭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近年来,泰州市仲裁院坚持把庭审观摩活动作为提升办案水平的一个重要手段加以推进,精心组织安排,认真组织交流讨论,找出优点,指出不足,以达到既促进自身提高,又相互交流学习的目的,为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坚强的保障。
稿件来源: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