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绩效考核

20.01.2015  15:07

  根据泰州市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的实施办法,泰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督查考核力度,将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效能建设与绩效管理考核中,由三个文明考核加分项目变为必考项目并增加考核权重。2014年泰州市效能办首次将全市40家职能部门纳入市级机关绩效管理共性目标年终考评,主要考核生态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组织、工作成效等落实情况。通过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各职能部门的生态文明理念,凝聚共识形成合力,确保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