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国税组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到常州监狱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01.08.2016  21:34

  7月22日,泰州市国税局近50名机关和市直各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赴常州监狱薛埠监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这既是泰州市局开展“纠四风、树新风”廉政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泰州市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
  活动期间,大家听取了监区朱书记关于教育基地情况的全面介绍,实地参观了服刑人员生产、生活的场景,现场感受了两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的现身说法。通过耳闻目染高墙内外的天壤之别,真切地感受失去自由的悲痛与忏悔,大家的心情极不平静,思想和灵魂深处受到了很大的震撼。
  泰州市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昌银同志就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结合全市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以案为鉴,牢记教训,把防腐拒变的“防洪墙”筑实筑牢。王昌银副局长说:两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因昔日的一时失足无法享受自由的阳光,呼吸自由的空气,他们从国家工作人员蜕变成阶下囚的教训是深刻的。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省。服刑人员用失去人生自由写成的警示教材,是我们判断是非对错的一面镜子。我们一定要以他们案例为鉴,深入分析案件发生的根源,深刻剖析自己的心路历程,深化自我防腐拒变的的意识。我们一定要算好人生几笔大仗,过好人生几道险关,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防腐拒变的这堵“防洪墙”筑实筑牢,让职务犯罪、消极腐败这只洪水猛兽终身浸不入、一辈子冲不垮。二是坚持高线,严守底线,将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王昌银副局长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根本方针,纪律建设作为从严治党的主线,位置将越来越重要突出。今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始在全党范围内实施,《廉洁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要求,是对党员追求高标准的明确,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坚持的高线,《纪律处分条例》颁布的六大纪律是治党管党的戒尺,是全体党员应该严守的底线。国税系统所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模范做好纪律建设的实践者。三是坚持不懈,勇于担当,让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落地生根。王昌银副局长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参加本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对象都是泰州国税系统的领导干部,还有不少单位(部门)的一把手,都是两个责任落实的主角,务必将责任扛在肩上、落到实处。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要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观念;各单位部门一把手要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在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注重抓早抓小,敢于较真碰硬,体现组织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要做到真严真管,要通过管住纪律、看住权力,使干部向高标准努力,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以此体现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最后,王昌银同志激励大家:人生没有彩排,每天都是现场直播。让我们从今天开始,以更加饱满的精神,与时俱进、锐意进取、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泰州国税税收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