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加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9.03.2015  18:45

日前,泰州市法宣办会同法治办、宣传部、法制办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司法和执法部门将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 各级承担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机关或组织是“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责任主体,各责任主体要进一步明确和理清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本部门本单位执行所涉及的法律法规。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 推行《“谁执法谁普法”通知书》,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目标绩效考核,由市法治办、法宣办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各责任主体进行督查,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目标未完成的单位,将予以通报,年终考核视情扣分。

三是创设工作载体。 在市级层面组织开展“法治大讲堂”,年内各责任主体依托“法治大讲堂”开展集中普法宣讲活动不少于1次,各责任主体提前报备宣讲内容,由市广电部门全程录音录像,适时在全市播出。

四是营造宣传氛围。 各责任主体在做好日常普法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各类法治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同时积极协调新闻媒体,面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开展广泛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

 

来源:泰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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