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一警车南京市区行驶中抛杂物 回应正在调查
18.04.2016 20:53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今天(4月18日)上午,市民刘先生向龙虎网我新闻栏目反映,自己近日在驾车出行时,看到行驶在前面的一辆车牌号为苏M9102警的警车在行驶过程中向车窗外抛洒杂物,并提供了行车记录仪所记录下的照片。刘先生表示,警车作为执法车辆,驾驶员知法犯法,是否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罚?
网友记录:警车行驶中向窗外抛杂物
市民刘先生表示,4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自己驾车外出行驶到秦淮区龙蟠中路南京电视台附近时,看见行驶在自己前面的一辆车牌号为苏M9102警的警车向车窗外抛洒着杂物。由于当时道路较为拥堵,车辆处于缓慢行驶的状态,这一行为被刘先生车内所安装的行车记录仪清楚的记录了下来。
根据刘先生所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截图显示,当时龙蟠中路车流量较大,车辆行驶速度缓慢,车牌号为苏M9102警的车辆的驾驶者在行驶中,驾驶员将手伸出车窗外,把一团白色杂物直接抛向了道路中间的绿化带,随后便向北面驶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刘先生表示,由于违反了相关规定,该驾驶员应该受到应有的处罚。
泰州警方:目前正在调查取证
接到爆料后,龙虎网记者第一时间和泰州市公安局取得联系并核实了此时,泰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证实,车牌号为苏M9102警的车辆属于泰州下辖的兴化市公安局车辆,对于驾车者以及出行的相关信息,目前已经展开调查。龙虎网还将对此事进行持续关注。
编辑: 邓晓琦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18.04.2016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