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一把手”牵头河长制,下活水生态治理“一盘棋”
优美水生态环境
生态河道整治
泰州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
七月仲夏,泰州绿树成荫,水韵悠悠。16000多条河流环绕,1000多平方公里水面,96.3公里的长江岸线以及里下河地区河湖密布,其中列入《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重要县域以上河道65条,里下河腹部地区23个湖泊湖荡被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丰沛的江河湖泊资源和多样的水生态环境,是泰州的显著特色和优势,保护好、利用好这些河湖,事关泰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福祉。
“中央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为我们在新时期更好地推进治水工作指明了方向。”近日,泰州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长庄兆林一行实地察看了引江河工程、高港区蔡圩河整治工程和王营河整治工程、春江湿地公园等现场,并在全市“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上指出,要从“部门制”迈向“首长制”,让地方党政领导做第一责任人,把河流养护的责任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身上,由“一把手”来牵头管理水环境,形成各部门、各地区之间分工合作、优势互补、整体推进的水生态治理“一盘棋”格局。
河长上岗,每条河都有“管家婆”
“你瞅瞅,这河边上垃圾比以前少多了!”说完这话,乡镇河道河长便穿上橙色马褂,一手提着垃圾桶,一手拿着火钳,不时从河里捞起垃圾放进桶内。
过去,由于疏于管理,河道成为垃圾场、臭水沟;如今,泰州积极探索“河长制”,创新建立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全流域生态化治理机制,形成治水新格局。“河长”“片长”“断面长”,凡是有水的地方就有“长”,几乎每一条河流都被严格地看管起来,城市河道也不例外。
“加快建立健全市、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河长体系,做到从区域到流域全覆盖、从大江到小河全覆盖,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体系。”泰州市河长办主任、水利局局长胡正平介绍,目前,泰州已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市、市(区)、乡镇(街道)三级设立总河长。
据了解,该市市本级的河长制实施意见已于4月14日出台,各市(区)河长制工作方案也已全部出台。高港区总河长由区委书记和区长担任,全区10条重要河道,分别由区委、区政府10位领导担任河长,7个镇(街道)的河长制工作方案也已出台,全区的骨干河道、城区河道、中沟、村庄河道的区、镇(街道)、村(社区)、管护责任人的四级河长制网络已落实到位。靖江市落实了20条骨干河道、镇际重点交界河道及重点湖泊的市级河长,12个镇(街道)的实施方案全部出台并明确了乡镇河长。兴化市对32条省级骨干河道、15条重要县级河道,明确由市委、市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泰兴市级河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河长已全部落实到位。姜堰区16个镇(街道)全部制定了河长制实施方案。医药高新区所辖5个街道的河道河长已全部落实。海陵区有7个镇(街道)出台了实施方案。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道、湖泊的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包括河湖保护管理规划的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综合功能提升等;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对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和航道、围垦河湖、盗采砂石资源、破坏河湖及航道工程设施、违法取水排污、违法捕捞及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河道保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城市和农村、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综合治理,明晰跨行政区域和河湖保护管理责任,实现联防联控。
标本兼治,多方发力“啃硬骨”
河湖之病表象在水里,根子在岸上。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治水千头万绪,河长怎么干?
泰州市委副书记、统战部长庄兆林给出了答案:水陆统筹,标本兼治。他强调,全市在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过程中,既要严守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和农村河塘整治,全面加强河湖水域生态治理修复,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源头控制,坚持治水先治污。
日前,该市通过“控源、截污、纳管”,统筹治理工业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做好河湖管理保护中补短、补缺、补弱的各项工作。以河长制的推行加强源头治水,倒逼各地加强污水收集处理、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步伐,保障“源头活水”,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0%以上,其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55%以上。
在治水方式上,充分利用遥感等信息化技术,动态监测河道资源开发利用状况,提高河道监管效率。实行“一河一策”分类治水,对黑臭河道,加强截污治污、调活水体、修复生态;对城区河湖,突出预防保护,实现水清岸绿;对郊区河湖,推进河道整治,打造美丽乡村。
“更广泛的治理在岸上。”胡正平介绍,为让更多人吃上“生态饭”,全市关停整治规模养殖场,并在河流河岸规定范围内设禁养区,凡是污染行业一律被拒之门外。水利、环保、市政等部门联合行动,填平砂石厂,清理河道垃圾,建村级污水处理厂,同时采取“柔性治水”,种植草藤植物绿化河堤,一系列综合举措让河水变清,景变美。
全面推行河长制,泰州各地掀起河湖综合治理的新高潮。量水发展、以水定城、以水定产,正成为泰州许多地方的自觉行动。
责任落地,河长制让河湖久安“长治”
河流治理非一日之功,河长制能否实现“河长治”,制度保障是关键。
今年来,泰州市河长办制定出台了《长江泰州段、引江河(含送水河)河长制工作方案》,拟定河长办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市级河长会议制度、巡查制度和督查制度等初稿,待进一步征求意见,经审核后将正式出台。市河长办已启动信息化平台建设,5月上旬,市河长办组织各市区河长办负责人赴浙江学习考察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根据本地实际,正在拟制工作方案。
同时,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定期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监督各项任务落实,并及时通报督查结果。各地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牵头组织好辖区内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实实在在的‘责任田’,责任主体是‘河长’,实质就是党政领导负责制。” 庄兆林要求,要把实施“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全面细化、实化河长制各项任务,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措施,构建工作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体系。
日前,该市河长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市委、市政府将把河长制的推行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将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河长制落实不力、渎职、失职、履职不到位的各级河长,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与此同时,在河流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聘请河道社会监督员,带动“企业河长”“乡贤河长”“河小二”等民间河长,参与社会监督。
“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这句话讲到了我们的心坎里。”胡正平说,推行河长制,水利部门将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久久为功,保护好河流健康生命,让泰州“水城水乡”的特色名片、“双水绕城”的特色风貌熠熠生辉。
( 朱鸿宇 韩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