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泰峰任江苏省副省长、代理省长

06.12.2015  10:19

  12月4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京闭幕。

  会议决定接受李学勇辞去江苏省省长职务的请求;接受王立科辞去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决定任命石泰峰为江苏省副省长,代理省长职务。

  会议通过了

  《江苏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

  《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

  《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

  《江苏省旅游条例

  批准了南京市、无锡市、徐州市、苏州市、镇江市报批的6件法规。

  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江苏省2015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通过了《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以及相关事项。

  决定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下旬在南京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