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泰峰任江苏省副省长,代理省长职务

05.12.2015  14:37

  

  

  晨报讯(记者黄敏)昨天上午,在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通过了一批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其中,任命石泰峰同志为江苏省副省长,代理江苏省省长职务。接受李学勇同志辞去江苏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石泰峰,男,1956年9月生,汉族,山西榆社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教授。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除任江苏省副省长,代理省长职务以外,还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委员。

  此外,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还有以下人事任免:

  接受李学勇同志辞去江苏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接受王立科同志辞去江苏省副省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免去韦频同志的省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平同志的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熊毅同志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陈良俊同志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唐伯荣、贺强兴、周茸萌同志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世华同志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明新、沈利、孔燕、董红斌、宋仁海、王成龙、蔡溦同志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朱斌同志为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朱良平同志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运海同志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张卫同志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剑同志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欣同志的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杨其江同志的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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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

  将于明年1月下旬召开

  晨报讯(记者黄敏)在昨天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通过了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的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记者获悉,省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将于2016年1月下旬在南京召开。

  据了解,草案中包含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16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等。

  此外,记者也了解到,在省十二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共589件。经各方共同努力,所有代表建议均已在法定时限内全部办理结束并书面答复代表。这些建议,具体由省人大专门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承办30件,党群机关承办33件,省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各市人民政府承办509件,省高级人民法院承办10件,省人民检察院承办7件。

  石泰峰同志简历

  石泰峰,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男,1956年9月生,汉族,山西榆社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5月参加工作。

  1974年5月山西省榆社县大寨公社知青;1975年9月山西机床厂技工学校学习;1977年7月山西机床厂第五车间工人;1978年9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1982年9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基础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1985年7月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其间:1987年11月至1988年11月挂职任河北省宁晋县委副书记);1990年6月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副主任(其间:1991年9月至1992年9月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修);1992年9月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主任(1995年11月教授);1996年3月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1999年1月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1999年10月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政法教研部主任;2000年12月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2001年7月中央党校副校长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2002年2月中央党校副校长兼政法教研部主任;2002年4月中央党校副校长;2010年9月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2011年8月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2011年9月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兼省委党校校长;2011年12月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2014年6月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2015年11月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2015年12月起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党的十八大代表,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二届省委委员、常委,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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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吴宇鹏、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