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组织社区服刑严管人员旁听案件庭审

18.04.2015  09:46

  4月15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在泰兴市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丁某撤销假释案件。泰州市检察院执检处指派检察员出庭对庭审活动发表检察意见并进行法律监督,泰兴市检察院组织全市近200名社区服刑严管人员旁听案件庭审。这在新刑诉法实施以来该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尚属首次。

  庭前,泰兴市检察院在社区矫正检察中发现,社区服刑人员丁某,  2011年因聚众斗殴罪被泰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3年被镇江中院裁定假释,假释考验期自2013年10月10日起至2015年5月7日止。罪犯丁某自假释以来,在接受社区矫正管理期间,不认真遵守相关规定,于2015年3月24日因吸食毒品被泰兴市公安局决定行政拘留十日。泰兴市检察院审查了相关证据材料,提出撤销假释的检察建议,被泰兴市司法局采纳。

  泰兴市检察院对该次庭审高度重视,组织全市近200名社区服刑严管人员参加旁听,并邀请泰兴市电视台进行采访报道。庭审中,镇江中院当庭对丁某裁定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刑罚。通过该次公开庭审彰显了法律的权威,起到了收监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王林祥  季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