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大型司法所”建设成效明显

17.01.2017  21:04

近年来,泰兴市司法局按照省厅关于基层司法所两个“三化”建设目标和开展大型司法所建设先行先试要求,以济川和黄桥两个司法所为重点,积极探索“大型司法所”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补短板。 邀请公安、检察、法院、民政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共同查找司法所存在的短板,提出补齐意见。针对查找出的专职调解员能力偏弱、所务规范化管理程度不高、社区矫正工作特色亮点不多等问题,该局通过组织专职调解员集体业务培训、规范工作制度流程、推动社区矫正创新等举措加以改进和提高。

二是建基地。 将两所作为新录用公务员的实习基地、拟提拔干部的培养基地和各业务科室创新做法的试验基地,2016年两所共培训初任公务员8名,培养年轻干部3名,承担创新工作5项。

三是强示范。 组织精干力量与两所开展“科所共建”,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导作用,指导黄桥所结对古溪所、济川所结对宣堡所,共同推动工作开展。目前,宣堡所按照济川所标准加强基础设施投入,新增办公用房面积200平米,乡镇公共中心高起点建设、高效率运转;古溪所在黄桥所帮扶下,矫正工作争先晋位,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

下一步,泰兴市司法局将总结两所经验,在滨江镇和虹桥镇两个经济发展的核心地带,继续推进“大型司法所”建设,通过夯实基层基础,完善服务功能,增强辐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