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土地整治工作凸显“四严”

23.09.2016  11:37

一是严摸底。国土、村建、水利等部门联合对耕地后备资源进行逐村逐地块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二是严实施。落实“项目法人、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项目合同管理、项目公告”五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规范实施。三是严督查。采用定期督查与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及时掌握在建项目进展情况。对实施进度不快、质量不高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四是严管护。加强对已验收项目的后期管护,建立新增耕地动态巡查制度,确保不发生损坏行为,做到新增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李  君  朱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