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劳资案件法律援助呈现四个特点

10.01.2017  01:33

2016年四季度,泰兴市年终劳动争议案件法律援助呈现季节性、行业性、类别性的特点。在民事法律援助受援人中,农民和农民工人数共313人次,占全部民事受援人数的83%,追索劳动报酬294人,占受援人数的78%,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比重较大。

一是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比重增大。 受经济大环境的影响,部分企业存在经营不善,负债累累,关门停产,破产清算,老板跑路等情况。劳动密集型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方式正常是平时每月发生活费,年终一起结算,此种结算方式一爆发就是大问题。表现形式多为集体上访,偶尔有群体性围堵事件。

二是劳动密集型行业成高发区。 4季度群体性事件3起,涉及人员236人,均为劳动密集型行业。泰兴市群体性案件绝大多数发生在建筑业、服装加工、种植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上述行业农民工较多,部分用人单位抵御风险能力低,容易受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市场、技术、资本等因素影响。

三是外来人员是寻求法律援助的主体。 在泰兴市寻求法律援助的员工,本市占32%,市外占68%,主要是来自河南、安徽、湖北以及苏北籍的农民工。这些外来员工呈现家族式,拖家带口,亲戚带亲戚,同在一个企业做工。发生劳动争议后,对整个家族生活影响较大,维权时常会出现一些群体性、非常规的行为。

四是偶然性向组织性、规模化转变。 分析近几年的法律援助办案实践,群体事件从临时起意的自发模式逐步呈现规模大、组织性强的特点,可能带来更广泛的影响。例如去年泰兴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的某苏州种植业公司劳动争议案,涉及443名员工,多次群集到当地政府上访、向省政府写人民来信,影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