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青少年维权岗”惩、防、矫并重

21.08.2017  16:07
       

  近日,泗阳县人民法院与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就进一步做好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展开研讨。对2017年上半年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环节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交换意见。就进一步完善分工与衔接机制,细化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心理辅导、缓刑回访等工作形成统一意见。

  近年来,泗阳县人民法院坚持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出发,完善现有涉未成年人案件工作机制,强化涉未成年人案件司法关怀,构建多位一体的惩、防、矫体系。多措并举,着力打造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做好法制宣传工作。结合“法院开放日”活动,通过组织中小学生举办模拟法庭,让其亲身体验,寓教于行。与职业院校等进行“庭校共建”,由杨菁专委担任法制校长,就校园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进行专项法制教育,打造“零犯罪校园”。通过让法制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村镇,内外兼顾,为未成年人学习和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注重惩防并举。针对校园、网吧等未成年人聚集地,通过与公安部门沟通,加强巡逻、监控、摸排等安全防范措施。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帮派式、暴力型特点,专门编制法制教育读本发放送至学校,有效预防和防范青少年犯罪;就典型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搬进校园,并举办法制讲座,形成教育和威慑。针对儿童性侵害问题,建议将如何预防性侵害课程纳入到学校的安全和健康教育课程中,加强对留守、半留守等特殊家庭儿童的安全监护。

  强化司法关怀。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打击。进一步细化社会调查,延伸未成年人行为矫正。安排人员对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或者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进行定期跟踪回访和心理辅导。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加大司法救助,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引入“导师制”合议庭。规定对涉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邀请具备心理咨询资质和有丰富教育经验的教师做为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合议庭,分析未成年人犯罪或者受害成因,针对性地在案件审理、回访等各阶段教育、疏导,进行行为矫正和心理干预。

  

  
 

      作者单位: 泗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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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闵行区检察院,江苏音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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