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检察建议防“村官”犯罪

22.11.2014  12:28

    针对近年来因村级制度不公开,信息不透明导致村干部职务犯罪多发的情况,11月20日,江苏省泗阳县检察院向该县李口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李口镇政府及时对照检察建议开展研究,制定出台了《李口镇村(居)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并开通覆盖全镇所有行政村(居)及个人的“涉农权益阳光网”,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务”公开办法》从公开信息的内容采集、审核把关、发布更新、监督考核、责任追究五个方面对信息公开管理做出规定。确定党务、村(居)务、财务、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等公开内容8大项48小项。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先审核、再公开”的原则,实行责任分工制,村(居)为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分工及公开时限。村级“三务”公开信息通过村务公开栏、“涉农权益阳光网”等平台进行公开,实行镇、部门、村(居)三级督促检查机制,建立工作推进分析会制度,将村级“三务”公开信息总体情况纳入各村(居)的年度目标考核,镇民政、计生、财政、农经等部门每月对16个村(居)公开情况进行督查,量化打分,考核结果在全镇通报,并作为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王丽 赵大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