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委“约法三章”管干部

03.02.2016  11:34

  中国江苏网2月3日讯 近日,泗阳县委制定“约法三章”,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监督管理。

  为官不为者下。对工作推诿扯皮、在其位不谋其职、“走读”脱岗等不担当、不作为的,视情予以调离、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组织处理。为官乱为者治。对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急功近利追求政绩、不按规矩办事、不依法行政等乱作为的,视情予以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为官不正者惩。对投机钻营、拉帮结派,乱评乱议、口无遮拦,以及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违反廉洁准则的,视情予以党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泗阳县委明确要求,要惩防结合、多措并举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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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周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