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城乡规划局创新方案变更工作制度

29.04.2016  11: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泗阳县县情,泗阳县城乡规划局创新方案变更工作机制,组织出台了《泗阳县城区规划变更暂行规定》。

规定》细化了变更工作流程,对变更申请、变更审核、变更论证、变更公示、变更审批、变更实施等方面进行规定,使得该县规划变更工作有据可依,建立了有序化的长效机制,推进了规划变更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维护了规划工作的严肃性,保障了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

在变更论证程序时,该县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在邀请专家论证的基础上,还邀请县相关职能部门,人大、政协、老干部代表参会,同时邀请变更涉及业主代表参会发表意见,真正征求各方意见,力求实现审批公开、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