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贪粮补款村官被追诉
24.09.2015 10:47
本文来源: 检察院
近日,经泗洪县检察院追诉,涉嫌贪污罪的四名村干部被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经查,2007年至2014年,陈某福、陈某干及其他几名村、组干部通过该方法贪污粮食直补款7.2万余元,其中,陈某福分得2.1万元,陈某干分得2万元,其余部分被该村、组干部陈某广、陈某亚、薛某文、陈某平等人瓜分。该院反贪部门于去年9月23日将陈某福、陈某干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贪污罪将本案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该院公诉部门查明:本案其实是共同犯罪,除陈某福、陈某干二人贪污数额较大外,村长陈某广个人贪污8200元,副村长薛某文个人贪污7600元,计生村长陈某平个人贪污5300元,组长陈某亚个人贪污5200元,四人分得金额均达到五千元以上。考虑到本案具有启示意义:当前农村基层组织腐败问题已呈“整窝”性扩张,全体人员全部涉足其中,如仅仅追究二名主犯的刑事责任,其他涉案人员不追究,则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都比较差。经科室讨论后,公诉部门依法向本院反贪部门发出补充移送审查起诉通知书,追诉陈某广、陈某亚、薛某文、陈某平四人。反贪部门经侦查后将上述四人移送审查起诉,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后认定:陈某广等四人系村民委员会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粮食直补资金发放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报冒领手段侵吞公款,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因四人均系从犯且具有坦白、退赃等情节,判处四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4.09.2015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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