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检方组织聋哑学生旁“听”庭审

15.05.2015  14:27

   5月11日,在全国第25个助残日(5月17日)即将到来之际,泗洪县检察院联合该县法院、特殊教育学校组织聋哑学生旁“”了一起聋哑人犯罪案件庭审,让他们近距离感受了一次法制教育。

  当日开庭审理的是两名男性聋哑人盗窃案,出庭公诉人是泗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雷新建。2014年11月5日,被告人张某某、蔡某在一粮油店内窃得现金4000余元;同年11月14日,被告人张某某在一电脑店内窃得笔记本电脑一台,经鉴定被盗电脑价值3000余元。为了让更多聋哑人受到教育,增强庭审效果,该院将案件证据进行拍照、扫描、整理,在法庭上使用多媒体示证系统进行举证。为保障两名聋哑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在法院聘请审判环节手语翻译人员的同时,另专门聘请一名手语翻译人员对审判环节手语翻译的准确性进行监督。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分析了被告人走向犯罪的原因,对被告人以及旁听的聋哑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根据被告人系聋哑人以及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积极退赃等情节,公诉人向法庭提出了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法庭当庭采纳公诉人意见,以盗窃罪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判处被告人蔡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今天这一堂特殊的法制教育课,让我们明白,虽然我们是聋哑人,但决不能做不劳而获的事情,要用自己的双手创造未来。”庭审结束后,一些聋哑学生用熟练的手语对检察官表达感受。 

  据雷新建介绍,该院在办案中发现,近年来聋哑人犯罪有上升趋势,该院将把法律扶残助残作为一项长期工程,积极延伸公诉等检察职能的服务触角,除了继续组织此类旁听活动外,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调动更多社会力量来关心帮助残疾人,依法保护残疾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