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检察对两名在职社矫人员建议纪律处分
07.01.2017 14:02
本文来源: 检察院
江苏省泗洪县检察院在社区矫正监督检察过程中发现,该县教育局管理的两名在编教师已被判处刑罚,该局却没有对这两名教师给予相应处分。针对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该局及时对涉及的两名教师进行了处分,并采取四项举措,强化教师队伍的监管。据悉,此举在江苏省尚属首例。
接到检察建议不久,该县教育局采取四项措施加以整改落实。
一是对伏某和陈某进行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分。
二是下发了《关于教育系统人员犯罪排查及预防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对在职人员进行排查,并及时加以整改。
三是主动向县法院、公安局发出了《关于协商建立教育系统人员犯罪沟通协调机制的函》,与县法院、公安局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
四是要求已有在编人员犯罪的学校,要深入分析原因及管理方面存在的不足。所有学校要建立健全人员管理长效机制,开展法纪、师德教育,切实加强犯罪预防工作。同时明确各学校对因管理机制不完善、人员监管不力、纪律松弛、对工作人员思想教育和培训工作不能定期开展导致工作人员犯罪的,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予以追究责任。
本文来源: 检察院
07.01.2017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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