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泗洪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选聘35名司勤人员(附报名方式)

14.01.2016  13:12

  根据《泗洪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为妥善安置我县机关司勤人员,保障车辆制度改革平稳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际保留公务用车数量,经研究决定,泗洪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选聘35名司勤人员。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在泗洪县本次公车改革涉改单位中,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正式在编或非正式非在编驾驶员。执法执勤车辆驾驶员及乡镇公务用车司勤人员不在此次选聘范围。

   二、选聘条件及要求

  1、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连续安全行车5年以上无责任事故,持有B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执照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经济问题;五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身体健康;

   三、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按照公布选聘事项、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选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自愿报名、择优选聘”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中国泗洪网向社会公布选聘信息(各涉改单位确保通知到每一个未上岗的非正式在编驾驶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政办公大楼一楼102室),电话86235871。

  3、提供材料:填写《泗洪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开选聘司勤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张贴照片(附件1),“报名登记表”须有本人签名和用人推荐单位盖章;交验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执照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寸照片2张;车管所出具的无事故情况证明;其它需要的材料。

  4、报名方法:司勤人员本人申请,原用人单位推荐,由各公车改革涉改单位统一报名。

  5、资格审查: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对现场报名的考生提供的资料、证件进行审查,凡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汽车驾驶维修等相关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

  2016年元月16日上午工作时间在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政办公大楼一楼1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四)加分减分项目

  持有A1机动车驾驶执照者加5分;退伍军人加5分。有刑事犯罪、重大交通事故一票否决。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合计总分,根据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驾照类型,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按照本简章确定的选聘条件,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5版)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总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泗洪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被聘用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聘用人员待遇和管理

  1、待遇:正式司勤人员被聘用后,原工资待遇不变,另外,再由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给予一定的出车补助。非正式司勤人员被聘用后,基本工资每月工资不少于2100元,另外每月发放一定的考核考勤奖。

  2、管理:(1)正式司勤人员被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聘用后,其原有的身份、性质等暂保持不变(原单位视同在职,但不再发放相关福利待遇),由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日常各项管理工作(如日常考勤、绩效考核、福利待遇考核发放等)。本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原单位负责为其办理退休审批手续。本人正式退休前,原单位仍然负责为其办理各项人事、劳资、社保(县机关事物管理中心负责配合)等手续。

  (2)非正式在编司勤人员被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聘用后,自正式上岗之日起,其与原单位签订的所有合同、各种协议等依法终止。与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依法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依法管理;以后,发生劳动争议和各项纠纷的,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处理。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为其办理各项社保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县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本简章由泗洪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的各个环节、需要通知和公告的事项,一律在中国泗洪网发布,敬请考生及时关注并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 0527-86235871

  监督电话: 0527-86221227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