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积极做好失足青少年教育挽救工作

03.04.2015  20:05

  中国江苏网4月3日讯(通讯员 殷芹 洪成宁 记者 米格)近年来,阜宁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坚持把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作为自身的责任和义务,让他们真正感受到温情审判,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去年,该院少年审判庭被省高院评为“青少年维权岗”。

  去年以来,该庭共审结各类案件514件,其中少年刑事案件25件42人、少年民事案件33件。在审判实践中,他们努力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原则,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成年人实施侵犯儿童权益的犯罪则严厉打击。

  每次收到未成年犯罪案件,法官都认真仔细阅卷,全面了解案情,特别是注意从案卷材料中发现被告人犯罪的原因,找准“感化点”。随后不辞辛劳地深入进行家访或走访邻居,详细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家庭成员状况、家庭地位、与家庭成员的感情、分析未成年人失足原因,动员家长、学校、社区配合做好教育、感化工作。

  庭审中,法官积极推行圆桌审判方式,问询时,语气平和,耐心疏导,从感情上接近,让少年被告人自觉接受审判,向正确方向转化。

  宣判后,少年庭的法官们立即组织公诉人、被害人、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等共同对少年被告人进行针对性教育,给予司法救助,并进行跟踪回访,使之明白努力方向,自觉接受改造。

  为了切实尽到挽救失足青少年的责任和义务,他们还把大量休息时间放在审判后的帮教工作上。同时,少年庭与江苏某石化机械有限公司订立了帮扶协议,在该单位建立了帮教基地,对个别刑满的未成年犯试行相应的帮教措施,并定期送法进村、送法进校园。

  近两年来,共为28名家庭困难的未成年被告人指定了辩护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利。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