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管”与“不管”

30.04.2015  10:07

 

  

    管

                江苏法院登记立案的范围包括,当事人向一审法院提起的民事、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初次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申请,以及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审理的国家赔偿案件。一审民告官案件,也在登记立案范围。

  不管

  1、劳资纠纷,首先走劳动仲裁程序。

  2、法院对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包括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及其他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所诉事项,也不予登记立案。

  【预期】 “民告官”案件可能会增多

  立案登记制,意味着老百姓打官司立案较以往更“宽松”了,那么,江苏法院官司会不会出现“井喷”式上升?江苏省高院立案一庭庭长张婷婷认为,还需要进一步观察。根据试点来看,立案登记制改革后,民事案件上升并不是很明显,但“民告官”行政案件上升比较明显。

  【释疑】法院大门不是无条件敞开

  立案登记制改革,并不意味着法院的大门无条件地敞开,任何案件都可以进入诉讼程序。对于不属于法院主管案件、依法应当经过前置程序而没有经过的案件等要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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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项贤军、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