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庭长办公区殴打当事人 浙江婺城区法院回应

29.08.2015  09:40

  法院庭长办公区殴打当事人  

  浙江婺城法院回应:庭长因家人受言语威胁而冲动

  “真想不到,人民法院的法官竟然会在法院大楼里对我动手!”近日,金华市婺城区市民徐先生向记者投诉,称自己5月11日下午在金华婺城区人民法院咨询案情时,被该院民二庭庭长胡某抱脚摔地,致使脑部轻微脑震荡、多处软组织受伤。

  徐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正在向胡法官就一件民事案件的审理问题,要求对方给予解释。“当时我说话的口气可能有些激动,但没有过头的语言和动作。”徐先生说,“可万万没有想到他会在法院走廊一下子动手,把我摔倒在地,由于头部着地,当时就昏了。

  徐先生表示,此前他曾多次寻找胡法官,但对方都回避了。“整个摔打过程均有监控录像,我没有采取任何攻击行为!如今三个多月过去了,法院方面也没有对涉嫌打人的当事人进行任何处理!

  事件发生后,徐先生以法官打人为由报警,胡法官也以徐某威胁其家人安全、限制人身自由为由报警。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并案处理。

  负责处理此案的江南公安分局三江派出所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场录像显示,徐先生确实被胡法官抱脚后摔倒,他本人在这一过程中也一直没有还手。

  但警方的调查表明,此前徐先生一直纠缠胡法官要说法,而当时胡法官因急着要去接女儿。徐先生对他说:“你接小孩,我跟你去接,正好熟悉下。”这使胡法官的情绪失控,接下来就发生了监控中的打人一幕。

  目前案件仍在处理阶段,要待徐先生的伤情鉴定出来才能作出处理结论。

  针对此事,婺城区人民法院昨日通过官方微博作出回应,回应称,庭长因家人受言语威胁而冲动。事件发生后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纪检组、监察室察看了监控录像和录音,了解事件相关情况,并对胡某进行了调查谈话。并且,专门召开了院党组会议,院纪检组就此突发事件作了通报,院党组对胡某的不理智行为作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并责成胡某作出了深刻的书面检查。

  对此事件,婺城区人民法院表示,具体的处理结果还要等公安机关作出最终结论之后才能作出。

  综合新华网、中新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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