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项法院工作机制为妇儿“量身订制”

14.01.2015  11:31

本报记者茹希佳  发自南京  1月12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妇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过去一年市中院、市妇联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工作亮点和建议思考,并针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35个经典案例正式推出《法官巧断家务事,家庭学法谱和谐——家事典型案例汇编》一书,以案释法、以法明理、以理立信。

发布会上,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委员姚正陆介绍,近年来,南京市家事及未成年人案件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为此,南京市两级法院均成立了专门的家事和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以此加强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

姚正陆透露,考虑到家事案件和未成年人案件具有公益性、人伦性、关联性、修复性等特点,市中院专门制定了十项工作机制,向妇女儿童倾斜,其中包括家庭暴力预防惩治机制、财产申报机制、归并优先调解机制、未成年人利益表达机制、心理疏导干预机制、亲和圆桌审判机制、司法救济机制、向弱者倾斜的举证分配机制、监护权撤销制度和社会联动机制等。

反家暴告诫制度有效降低二次暴力

近期,全国都在关注反家庭暴力法立法进程。2012年年底以来,南京市公安局、市妇联联合开展了反对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试点工作。2014年1月,南京市正式在全市182个派出所推开反对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在全国属首例。

发布会上,南京市妇联副主席魏群介绍,南京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由警方前期介入调查,司法及时调解反馈,妇联后期随访跟踪,民政救助、社会援助等几个方面紧密配合构成,在破解家庭暴力警情处置不力、反复性强等方面作了有力探索,成效明显。

据统计,去年,南京市婚姻家庭类纠纷调解案件数近5000件,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家庭暴力警情4750起,较去年同期下降6.5%,其中出警定性为家庭暴力警情2416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9%。截至2014年11月,全市共发放《制止家庭暴力法律告诫书》313份,未出现一起二次暴力事件。

监护权撤销制度列入新年工作重点

2013年6月,南京“江宁饿死女童”案曾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当时,在社会上掀起了关于监护权转移或监护权撤销的一场大讨论。

而今年1月1日,未成年人保护新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实施,发布会上,姚正陆透露,南京市中院已将监护权撤销制度的调研和细化工作列入新年工作重点。

姚正陆进一步解释,虽然我国法律规定了监护权撤销制度,但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够全面。“下一步,我们要和民政部门联手开展调查摸底,以法官的专业视角对准未成年人救助机制,推进实施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工作制度,防止类似江宁的惨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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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