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公布十大"任性"老赖 扬言有钱宁可上访也不还钱
新华报业网讯 被法院扣押的车子以年检为由开走,竟然擅自藏起来;撞人不赔钱理直气壮,还扬言宁可花钱上访也不还钱;明明已被查封的生猪,竟然偷偷卖了十几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中午公布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活动十大典型案例,10个老赖因为“过于任性”被判刑,其中南通海门的金某扬言有钱上访也不还钱,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2011年1月17日,金某驾驶的小客车与徐某骑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徐某死亡,车上载着的徐某妻子张某受伤。经过海门市法院判决,金某应当向张某赔偿近38万元。金某不服,提起上诉,2013年4月24日,南通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虽然判决下来了,但是金某却迟迟不肯履行判决。
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事故发生的当年,金某连续经营了十多年的五金加工厂因为没有年检而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没过多久,正在社会上其他行业打工的儿子,却突然用自己的名字注册成立了经营范围与五金加工厂相同的海门市健龙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而且厂址就在原来的五金加工厂内,原厂的多台设备和有关员工也无偿被转移过来,甚至健龙公司的电费一直通过金某名下的银行卡内资金缴纳,金某也无偿在健龙公司内提供技术、劳务。
执行过程中,金某拒不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当法院查实其多台机器设备等财产在健龙公司被无偿使用后,采取查封等执行强制措施,但金某拒不配合签收有关查封文书,并扬言有钱宁可上访,决不支付执行款项,使法院一直未能执行到上述款项。
因被执行人金某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海门法院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去年年底,金某因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海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最终海门法院作出判决,金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在法院审理金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案期间,金某与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金某的亲属代为缴纳了执行款28万元。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