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法院依法强制迁让占住豪宅的“老赖”
09.06.2015 20:16
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近日清晨,苏州园区法院对位于苏州园区某小区的一处豪宅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进行了强制迁出房屋的专项行动。这是苏州园区首例涉及被执行人“赖住”豪宅的强制迁出房屋执行行动。
2013年初,林某、连某夫妇以某小区一处220多平方米的豪宅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二百余万元,逾期迟迟未还。银行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林某、连某夫妇在规定期限内还清银行贷款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两人未履行法律义务。后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虽经法院多次督促,两被告以没钱为由仍然拒不履行,法院遂对该抵押房屋进行拍卖,并要求两被告搬出该房屋两被告声称这是全家在苏州的唯一房产,法院不能将其房屋拍卖抵债。为了保障金融债权实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考虑到两被告居住在该房屋,园区法院给出6个月的宽限期,要求其搬出该小区的房屋。宽限期过,林某、连某夫妇仍然无动于衷,期间甚至从老家接年迈的母亲来苏居住,对抗法院执行。
后法院对林某、连某夫妇发布了迁让公告,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搬出,但是这对夫妇仍然“赖住”豪宅,多次拒绝执行判决,在2015年5月12日,园区法院在凌晨行动中,拘传了连某,并责令其于2015年6月3日前必须迁出住所,否则将进行强制迁出房屋的措施。但林某、连某夫妇仍然我行我素,依然“心安理得”继续赖住豪宅。2015年6月5日,园区法院对林某、连某夫妇进行了强制迁出房屋行动,通过专业的搬家公司,将其除纳入评估拍卖范围之外的资产进行整理、封箱打包后运送到为其安置的临时住所里,成功进行了迁让,有效震慑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老赖”。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 秦长城)
编辑:王津本文来源: 江苏新闻网
09.06.2015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