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州法院上门为截肢十龄童送执行款40万

13.11.2014  17:57

  中国江苏网11月13日讯(通讯员 金永南 李慧 记者 米格)“谢谢法官叔叔来看我!”11月11日下午,南通市通州区金沙镇建工新村,刚放学回家的十岁截肢女孩小天奕一看到她熟悉的通州法院执行局顾慧华副局长时,脸上立即露出了天真的笑容。而小天奕一家人得知顾慧华送来40万元执行款时,心里不由得暖暖的。

  2012年,一场飞来横祸给小天奕一家带来了沉痛的打击。肇事者袁某驾驶的一辆货车,与小天奕乘坐的其爸爸驾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小天奕在事故中右腿被轧断,不得不失去了右腿。事故发生后,小天奕被评定为五级伤残。

  为赔偿问题,肇事者袁某与雇主潘某以及车辆的挂靠单位江西某物流公司相互推诿,拒不赔偿。2013年,小天奕不得不将袁某、潘某、物流公司及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一并告上了通州法院。法院很快作出了判决,被告潘某需赔偿230余万元,物流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巨额医疗费已使本不富裕的小天奕一家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而不菲的假肢维护费用,更让这个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案件生效后,小天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顾慧华副局长亲自承办该案,不远千里数次奔赴江西,开展执行工作。

  物流公司、保险公司,先后给付了部分执行款,但尚有110多万元需要潘某赔付。而潘某却因房屋拆迁,与法院玩起了失踪,安置的两套房屋,也故意不与拆迁单位签订房屋安置协议,以各种手段逃避法院执行。

  小天奕的遭遇让顾慧华忧心不已,他主动将小天奕结为帮扶对象,不时上门进行慰问,勉励小天奕扬起生活的勇气。同时,顾慧华一直未放弃该案的执行,暗下决定,要为小天奕讨回公道,并通过各种渠道,给潘某施加压力,明确告知如再不自觉执行,将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为老赖在全城予以“通缉”。

  迫于执行的强大威慑力,今年11月,潘某终于“现身”,表示愿意和小天奕家人协商解决。顾慧华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由潘某一次性支付40万元执行款,另外再分四年支付20万元,并由他人提供执行担保。

  至此,案件总算有了一个圆满的结果。

  11月11日,得知被执行人潘某已将40万元执行款汇至法院账户后,顾慧华立即为小天奕办理了执行费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