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队长费强的“成绩单”

27.02.2015  12:53

  “两次个人三等功、七次个人嘉奖、五次院先进工作者。”吴江区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费强12年的检察生涯熠熠生辉。随着又一个个人三等功的申报,他即将为吴江检察再添光芒。

  作为一名“80后”,费强平时言语不多,沉稳内敛,给人的第一印象是朴实。体形消瘦的他,却是一名运动健将,在五届司法警察警务技能竞赛中累积获得近三十个奖项;理工科出身的他,还是一名计算机高手,在2009年的江苏省检察机关警务技能竞赛中获计算机类个人第三名,并且还是中国刑事科学技术协会心理测试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 

  “我们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确保办案安全,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无智名、无勇功’,但紧张和压力却时刻相伴相随。”三年来,他带领全体司法警察积极保障办案,累计执行监视居住85人次、看管犯罪嫌疑人353人次、看护证人529人次、协助执行强制措施102人次、押送犯罪嫌疑人263人次,并且实现了办案零事故和零违纪。在执行的任务中,让他印象最深、成就感最强的是一次仅两天就成功协助抓捕潜逃嫌疑人的“猎狐行动”。 

  2014年6月上旬,吴江某镇原镇领导陈某某听到了该院正对其任内经济问题进行调查的风声。做贼心虚的陈某某自觉大事不妙,想要一跑了之,以逃避法律惩处。6月10日晚,陈某某在夜幕掩护下先行打的到上海,准备伺机外窜。 

  第二天,在得知陈某某畏罪潜逃的消息后,该院果断对其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经过研判,该院认为陈某某仓促出逃,准备并不充分,上海是其最佳中转地。同时,该院领导通知费强,要求法警大队立即待命,随时协助追逃。 

  果不其然,不久上海警方告知该院,发现了陈某某的踪迹。机不可失,费强立即带领一名法警与该院两名反贪干警奔赴上海。很快,经上海警方密切配合,陈某某被顺利抓获并安全押解回了吴江。2014年12月26日,陈某某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六万元。 

  这些年,在费强的努力和较真下,司法警察大队为该院的办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等提供了有力保障,各项工作也蒸蒸日上。2012年以来,先后建成全省首批合格办案工作区、获评江苏省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被苏州市检察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被苏州团市委授予苏州市青年文明号等。 

  “安全保障、参谋助手、内部监督制约,这些主业,我们会继续一以贯之,绝不允许有丝毫闪失。”2015年,费强将努力交出一份更加优异的“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