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法”联手,淮安建特色维权新机制 以法律为龙骨让保护伞更稳固

17.11.2015  13:04

  “妇联和法院,就像两尊门神守护我家的平安!”这两天,涟水县前进镇的叶某逢人便激动地说。

  一年前,叶某来到县妇联反映,患有精神病的女儿小叶被丈夫潘某欺骗签字离婚,不仅共同财产分文未得,还要每月拿钱给潘某,太不公平了。原来,小叶患有中度抑郁症,不能正常料理家务。2013年3月,潘某与小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达成一份财产分割协议:楼房和轿车都归男方所有;男方付女方25000元;儿子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给付300元抚养费。

  县妇联的工作人员当即与涟水县法院妇委会的法官取得联系。经多次调解,潘某最近终于同意再给小叶30000元补偿金,而且不再要求小叶给付小孩抚养费。

  遇到家庭纠纷类难题,很多妇女首先想找妇联诉苦求助。如果说妇联是妇女们的保护伞,那么真正撑起这把保护伞的龙骨则是法律。

  “每年全市受理的妇女权益案400件至600件,大多是婚姻家庭问题。”淮安市妇联宣传部部长殷红告诉记者,“这些妇女中很多人的生活极其困难,我们妇女儿童中心为此专门聘请了一批律师志愿者共28名,为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

  除了法律援助,能否建立起直接合作,以最快的速度将此类纠纷引入司法途径?妇联和法院对此不谋而合。于是,法院邀请妇联工作人员作为婚姻家庭案件调解员,乡镇妇联干部主动与基层法官结成互帮互助对子,几年来,淮安妇联与中院不断探索创新,比如向家暴发“禁止令”,向常年在外务工不回家看望留守儿童的父母发“督促令”,开展了一系列“法护家园”活动,走出一条“”“”联合的维权新路子。

  2011年,淮安市清河区的张亮与王虹(均为化名)登记结婚。婚后,张亮无端怀疑妻子有外遇,常借此殴打妻子,甚至坐月子期间仍拳脚相加,致其身体多处受伤。无奈之下,王虹带着孩子搬回娘家。张亮则以看孩子为由,天天到楼下吵闹,威胁、殴打王虹及家人,经多次报警也没有解决。

  王虹忍无可忍,转向淮安市妇联求助。妇联当即推荐律师,指导她起诉离婚,并帮她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经审查,对被申请人张亮下达禁止令,禁止其殴打、威胁申请人王虹,以及进入王虹工作单位和居住场所,否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将禁止令送当地派出所备案。鉴于法律的威慑,张亮自觉克制了不当行为。后法院判决离婚,双方均未上诉。

  记者从淮安市妇联了解到,自“法护家园”活动开展以来,淮安市已有百名乡镇妇联干部与女法官结对合作,106名妇联干部担任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开展心理情绪疏导、家庭关系调节、邻里纠纷调解等维权服务。今年10月10日,淮安市妇联和中院联合在涟水县召开现场推进会,又一批乡镇妇联主席和女法官结成了互助对子。

  此外,淮安市各级法院还普遍成立了婚姻家庭合议庭,对婚姻家庭类案件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建立典型案件函告制度,互发工作函,实现妇联与法院的良性互动,共同推动案件依法公正判决。5年来,共协同调解婚姻家庭类案件300余件。

  有了法律的钢筋铁骨,妇联这把保护伞越撑越稳定,不仅维护妇女在婚姻中的权益,更庇护着整个家庭的幸福平安,不断发挥1+1>2的潜力效应。

  淮安市盱眙县的王霞(化名),原本性格开朗、漂亮大方,和丈夫相处恩爱甜蜜。可婚后一年,王霞患上了不明原因的小腿肌肉萎缩症,长期卧病在床,巨额医疗费击垮了这对夫妻,丈夫借口外出打工一去音讯杳无。绝望之时,王霞拨通了淮安市妇联的电话。市妇联立即与当地妇联和法院取得联系,帮助她与丈夫调解离婚,对方同意支付一笔补偿金。

  王霞第一时间去北京求医,医生的诊断让她大吃一惊。原来,她腿部的疾病是在当地医院流产时,医生错误使用激素药物所致。淮安市和盱眙县妇联随后及时向市、县法院发去维权工作函,并多次沟通会办;淮安市妇女儿童维权中心的律师多次免费帮其取证、辩护。此案历经一审、二审,终于在今年5月结案,医院承担此次医疗事故责任,并赔偿王霞医疗诊治、康复训练等。

  “法护家园”活动开展5年,淮安市已成功实现了妇联与法院合作的常态化和制度化,构建起妇女儿童司法维权特色新机制。淮安市妇联主席顾晓芳告诉记者,为推动“法护家园”迈上新台阶,正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服务平台:妇联12338维权热线和法院12368服务热线携手,共同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全市两级法院在各地妇女儿童维权中心设立法护家园工作室,派出法官与妇联干部一起开展维权工作;街道、社区妇联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和家事纠纷调处经验的妇联干部将受聘为家事调解员,参与家事纠纷诉讼前、诉讼中的调解;一个全市范围内的家事纠纷调解网络已具雏形,力争将婚姻家庭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第一线。

  本报记者廖卉

编辑: 廉昕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