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江苏·法治阳光” 省司法厅部署专项活动

24.11.2014  16:24

          本报讯(特约记者  郁  奇  记者  施为飞)近日,省司法厅专门下发通知,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集中开展“法润江苏·法治阳光”专项活动,时间从11月中旬至2015年2月初结束。

  据介绍,“法润江苏·法治阳光”专项活动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集中开展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组织宪法宣传进万家,组建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组),集中宣讲宪法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12·4”宪法日宣传,在全省范围内联动举行宪法集中宣传等活动。评选“普法达人”,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一批热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较强宣传能力、开展群众性普法宣传工作成绩突出的普法人员和团队。实施“法治文艺进村居”,创作、征集、推广一批贴近群众、普及型、普惠型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集中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活动。采取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举办辅导报告会、学习交流会、培训班、研讨班等多种形式,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学习培训。在各级法律服务行业开展四中全会学习培训专项活动,增强法律服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他们依法诚信执业。组织职业素质能力学习培训,对照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排查疏理在依法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12月底集中组织系统职业能力素质考试。集中开展法律服务惠民活动。加快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抓紧推进县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建设,加快推出一批适应群众需求的法律服务产品。开展法律顾问面对面服务,组织法律顾问深入企业、事业单位、园区、村居、社区等,面对面开展法律体检和法律咨询活动,及时提供合理的法律意见和建议。推出法治惠民系列措施,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力量,集中开展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权益保障活动。集中开展法治需求征询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研走访,了解基层群众的最新法律需求,征集群众对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拓宽民意征询渠道,借助网络平台、微博、微信、12348服务热线、法律服务窗口等途径,收集社情民意和法治服务需求,进一步形成联系群众长效机制。

  省司法厅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强对活动的谋划安排,结合落实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各项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江苏法制报》2014年11月20日头版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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