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个人信息的“保护伞”
7月22日,2015年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论坛在京召开。论坛上,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发布了《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7月23日《信息时报》)
《报告》中最能引发民众共鸣的,就是网民个人信息泄露的严重现状。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早有发生,但随着网络的快速普及,信息泄露问题已经恶化到影响民众正常生活,甚至危害民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程度。治理“信息泄露”显然已是迫在眉睫。
现今,民众生活中的衣、食、住、行、学、医等诸多方面都已发展成为线上、线下并行模式。个人信息的泄露也不再只限于某个领域或者某个群体,而是已经覆盖了中国网民数量中的78.2%。信息泄露的内容包含了姓名、学历、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及工作单位,还有通话记录、网购记录、网站浏览痕迹、IP地址、软件使用痕迹及地理位置等。信息泄露涉及领域,有航空信息、考生信息、手机信息、快递信息,和各种大大小小网站、平台信息。如此大范围、大规模,而又细小精准的个人信息的“裸奔”,让人厌恶,更让人担忧。
个人信息能成为“香饽饽”,原因就是其用途很广。有的被用于商业竞争上的客户资源抢夺,有的被犯罪分子利用,从事电信诈骗、非法讨债甚至绑架勒索等犯罪活动。但不管是哪种用途,对于广大民众来说,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被利用之后,引发的结果必然不会是好的。
有的商家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进行“轰炸式”营销,必然影响信息本人的正常生活。而且这种竞争模式的长期存在,已经引发了民众普遍性的厌恶情绪。以职业资格考试考生信息泄露为例,考生一旦在网上报名成功,立马便有陌生电话、短信出现,或提供培训、或提供考试答案、或更改考试分数,不分白天黑夜,一遍一遍打电话,“批量式”地发短信,任何拦截工具都不顶用,而且他们的“跟踪服务”从考前、考中到考后,可谓“不厌其烦”,有些考生甚至在第二年也能被“想起”。面对这样的情况,考生是躲也躲不了,逃也逃不掉,剩下的只有愤怒、无奈和对信息保护的强烈诉求。
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个人信息,要么直接出卖,对接商业利益,要么实施诈骗或勒索。这带来的后果,不仅有经济上的损失,也有人身伤害,《报告》中的调查结果就清晰地表明了这点。“近一年来,网民因个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诈骗信息等现象导致总体损失约805亿元,人均124元。”面对如此庞大的经济损失和实际发生的人身伤害事件,民众“心惊胆战”。当然,也正是这些信息泄漏事件的切肤之痛,让更多的民众对信息安全有了更直接、更深刻的认识,信息安全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信息泄露引发的后果越来越严重,民众对于信息安全的呼声越来越高,治理“信息泄露”已是迫在眉睫。民众生活与互联网的高度融合,使得民众的自我保护已经无法避免信息泄露。因此,还需靠法律来治理和维护。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必须同步互联网发展的速度,保护的范围要契合信息使用面,保护的力度要对应信息价值,保护的渠道也要对接信息通道。只有用好法治这把“保护伞”,实现法律和信息“无缝对接”,民众才能在享受信息时代便捷的同时,更好、更安心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