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法治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18.10.2016  23:41

    10月11日,《江苏省法治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专家评审稿)》通过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副厅长梅正荣出席评审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基础上,厅政策法规处组织编制了《江苏省法治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专家评审稿)》。这是省级机关中率先制订的法治专项规划,将为促进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法治交通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总体目标,并制定了35项可量化、易分解、可监测的主要发展指标。规划提出了“12234”12项主要工作任务,即:健全一个体系——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推进两项改革——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两个平台——事中事后执法监管平台、行政权力监督平台,强化三个基础——执法队伍职业化和法制队伍专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和执法管理信息化,提升四个能力——法治思维能力、依法行政决策能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和社会矛盾预防化解能力。规划还明确“十三五”期间,我省法治交通建设将重点实施5项重大工程,即:法规制度完善工程、行政行为规范工程、综合执法改革工程、“三基三化”推进工程、法治文化建设工程。

    来自交通运输部法制司、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省法宣办、南京大学等的7位专家对规划文本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规划文本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创新性,一致决定通过评审并对规划文本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建议。下一步,厅法规处将对规划文本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抓紧报厅审议。(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