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与亲情点燃新生希望

18.02.2016  09:58

    “双肺感染、急性肾功能衰竭、出血性休克、脑挫裂伤、颈7-胸9右侧横突骨折、胸2椎板粉碎性骨折、胸3-4椎体骨折、胸8-9棘突骨折、脊髓损伤……病人命悬一线。”听到这些从医生口中说出来的话,小赖的父亲差点晕过去。

  2013年6月4日,90后青年小赖在浙江杭州从事外墙面干挂作业时,因27层坠落的吊篮从地面反弹到其身上,导致身体多处严重受伤,生命垂危。当时,小赖被紧急送往杭州师范大学附属医院抢救。经过多次转院治疗,前后花去81万元,总算将年轻的生命从死亡线上拉回。

  出院后,小赖每周仍须在杭州市中医院进行3次血透治疗,病情虽有所控制,但被认定为一级伤残,需进行肾脏移植手术,手术费用高昂。小赖与所在公司多次协商,对赔偿金额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面对高昂手术费用,小赖万念俱灰,一家人在杭州市拱墅区社保局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找到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救帮助。

                        一次性支付200万赔偿金

  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小赖的援助申请后,为其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1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批、指派工作。考虑到小赖病情紧急、案情重大,特别指派浙江海浩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资深律师张义凤为他提供法律援助。

  张义凤放下手上的其他工作,第一时间约见小赖及其父亲。听了他们的陈述,结合他们提供的材料,张义凤初步判断,此案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小赖的一级伤残等级均无太大争议,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主张工伤保险赔偿基本没有问题,但赔偿金额如何认定,双方可能存在较大分歧。

  张义凤一边抓紧准备申请仲裁材料,向小赖的工友收集证明材料,一边积极与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商谈赔偿事宜。得知用人单位已委托律师代理此案,张义凤主动与公司代理律师取得联系,每次谈判都据理力争,希望能为小赖争取更多利益。

  在诉前和解未果的情况下,2014年7月18日,张义凤向杭州市拱墅区劳动仲裁委递交申请仲裁材料。案件受理后,仲裁委十分关注,庭前多次与双方代理律师商讨赔偿事宜。功夫不负有心人,2014年8月5日开庭当天,双方经过多轮艰难谈判,最终达成协议,除之前垫付的81万余元医疗费、交通费、生活费外,再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小赖赔偿金200万元。目前,这笔钱已经全部支付。

                                            工伤事故面临两难选择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小赖提出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康复治疗等各项赔偿共计600余万元。

  办理本案过程中,双方都有一次性赔偿解决的意愿,但小赖却面临两难选择。

  若本次以裁决方式结案,则只能获得一小部分赔偿,后期费用能否获得赔偿存在诸多风险,也极大增加了诉讼成本;如果达成一次性赔偿调解,那么赔偿款执行会很快到位,日后的医疗费用有所保障,但赔偿金额需做出一定让步。

  张义凤介绍说,单位愿意接受一次性赔偿,前提是解除劳动关系。对于劳动者而言,虽然一次性获得一笔可观的赔偿金,但由于我国目前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够完善,一旦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心理上会产生落空感,对今后病情的变化无法预知,难以估算长期支付高昂的医疗费用等各种担忧,也随之而来。

  权衡利弊后,小赖还是选择放弃保持劳动关系,降低赔偿金获取一次性赔偿。

放宽申请法律援助标准

  2014年9月29日上午,小赖和母亲被推进浙医一院的手术室,母亲把肾移植给小赖,给予儿子第二次生命。

  小赖虽然在青春美好时段遭受不幸,但相对其他很多工伤案,尤其是建筑行业工伤事故受害人,他又是幸运的。尽管小赖在维权路上碰到诸多困难,但最终获得了应有赔偿。

  张义凤坦言,劳动者维权过程大多非常艰辛。本案用人单位自小赖受伤至申请仲裁期间,垫付医疗费和交通费等达81万余元,自始至终都在承担责任。而在类似案件中,有的用人单位不愿垫付医疗费或者干脆不予理会,有的利用劳动者不了解法律知识而随意打发,通过各种手段方法不予赔偿或给予最低赔偿。

  近年来,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加大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建设力度,放宽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农民工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和群体性维权案件,一律给予法律援助,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